依照兒少法設立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當出現涉及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就會防堵並要求下架。出於兒少身心健康的法規與圍堵工具為何會影起網友的反對聲浪。iWIN是什麼?權責有哪些?對言論與創作自由有什麼影響?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什麼?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依照兒少法第46條授權,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邀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數發部等共同籌設。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權責
依兒少法第46條規定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並辦理下列事項:
1.兒童及少年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
2.申訴機制之建立及執行。
3.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及檢討。
4.過濾軟體之建立及推動。
5.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宣導。
6.推動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建立自律機制。
7.其他防護機制之建立及推動。
iWIN收到申訴後怎麼處理?
張秀鴛指出,若民眾檢舉向iWIN提出檢舉,且確實涉及違法,會先要求網站移除,並交由警政與司法機關調查、認定散布者是否須面臨刑責;若平台經通知仍未移除,則會通知地方政府社政機構進行行政罰。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爭議
1、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定義模糊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第3款,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都包含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定義內。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4日在臉書撰文指出,最近收到好幾則跟iWIN有關的陳情,他認為用「引起性聯想」不是一個很好的作法,因為有人看到馬桶都有性聯想的話該怎麼辦,如果覺得太極端,改成「廣泛引起性聯想」要廣泛到哪裡,因此這種經驗判斷的事情,基本上作為任何執法標準都是一種危險,即使不涉及直接執法。
2、PTT二次元內容被要求移除
有平台介紹日本成人遊戲,PTT有轉載相關網址內容,其中的幼態虛擬人物圖片有類似性交跟性相關行為,後來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通知平台下架內容,引發網友炸鍋批評,也有鄉民向立委陳情。
C_Chat希洽版就有網友以「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發文,該網友對遭iWIN通知要下架的圖文深感質疑,因而撰寫了陳情書,並舉例浮動標準不合理之處:
「1、於PTT ACG動漫畫討論版 (C_Chat 版)中出現 『雌小鬼』一詞之內文遭iWIN通知有文章,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和兒少法之嫌後直接遭站方刪除 但此類用詞在 動漫畫圈中其實並無『性剝削』之相關意思,只是用來描述該角色的性格特 性, 只是站方因為無量能承擔相關後續壓力,且PTT本質是學術性網站,所以不能不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