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核准補助前即進行修繕者,但經查證確有特殊原因者,不在此限
補助額度
每人自核定補助日起3年內補助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且同一補助項目三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5. 台南市
申請資格
(1)列冊低收入戶老人、中低收入戶老人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請領資格者。
(2)若違章建築、核准補助前已逕行修繕、申請人無實際居住事實,或申請人於尚未核准前死亡、戶籍遷出本市或是進駐護理之家或社會機構,則不予補助。
補助額度
低收入戶每戶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中低收入戶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請領資格者,每戶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
6. 高雄市
申請資格
(1)實際居住本市之65歲以上老人。
(2)須非居住於公有宿舍或安置於老人福利機構或護理之家,且須為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老人。
補助額度
以戶為單位,低收入戶老人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中低收入戶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之老人,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向本局老人福利科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