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副理向參與講座的長輩們分享一個安養信託的實際案例:一位住台北市且富有的老太太,利用信託把自己的財產指名留給孫子,只因為她覺得兒子非常不成才,即使每個月已給兒子二間房子的租金花用,但她仍擔心自己的資產會全部被花光、賣光;於是她透過信託,將自己在台北市的十幾棟房子與財產,規劃給還未成年的孫子,預定孫子成年後可以繼承幾間房子、結婚可以繼承哪些資產、小孩出生又可以繼承什麼資產等。
透過這個案例,蔡副總讓大家理解,在信託的部分,可以隨著客戶的不同需求,進行不同的調整,並非將資產完全無彈性的封存於銀行。
我本來以為,只有少數已開始接觸安養信託議題的長輩與子女,會前來參加這場講座,沒想到現場長輩的反應出乎我意料的熱烈。長輩們紛紛提出自己對安養信託的關注,尤其是「現在沒有很多錢,能不能邊存邊規劃」,以及「離婚、遺產分配時,已信託的財產會不會被計算」等常見疑問。
當時蔡副理也解釋,安養信託跟一般人做退休規劃存錢一樣,約莫需要先把金額累積到一千五百萬左右,然後利用信託,慢慢的把錢領出來用在自己身上。
也就是說,信託功能在後段;前段的存錢得看自己的能力。至於已被信託的財產,是由銀行所監管,就算離婚、往生也不會被直接拿出來分配,因為這個部分早就做好規劃了,但也可以依個人意志,將信託財產放回到遺產中。如此既有保障,又保有一定靈活度,這就是信託的好處。
安養信託,保障個人資產,也照顧到高齡服務
信託最可貴的,在於同時具有資產獨立性(受信託的資產相當安全,不用擔心會因離婚、往生而被迫重新分配)、延展性(可結合各種金融商品的投資,做適當的資產配置以提升資產運用效率,讓資產用得更久、更靈活,甚至帶來被動收入),遞延性(唯一具跨世代財產管理與傳承的金融工具,資產可指定繼承對象,不受民法中的繼承權規定限制)等優點。信託機制鼓勵民眾提早規劃、進行,這樣才能為長壽風險與漫長退休生活的資金需求做好準備。
而安養信託也可以協助委託人(受益人)理財規劃、穩健投資,提升受益人信託財產的收益;再加上信託業跨業結盟其他廠商,提供受益人生活上全方位的服務,形成與信託客戶緊密結合的關係。不需要等到擁有一大筆資產後再交付信託,提早交付信託可以減少資產被詐騙、被覬覦、被侵佔、挪用的風險。而且對銀行而言,年滿55歲民眾所申辦的安養信託,可以納入金管會信託2.0「最佳安養信託獎」評鑑獎勵的範圍。所以銀行為了爭取得名,可能會用比較優惠的價格來吸引民眾辦理。截至2023年底,約有二十多家銀行有辦理安養信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