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送3千萬房給兒子「250萬贈與稅找上門」!專家用3招全免,鉅額稅金一毛都不用付

2024-08-0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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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想生前贈與房產給子女,小心大筆贈與稅、房地合一稅找上門!(資料照/洪煜勛攝)

父母想生前贈與房產給子女,小心大筆贈與稅、房地合一稅找上門!(資料照/洪煜勛攝)

李先生夫妻倆決定送給兒子一間市價3千萬的房屋,如果直接給兒子3千萬現金,扣掉夫妻2人免稅額(1人244萬元),用贈與稅10%計算,贈與稅高達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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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高額的贈與稅,夫妻倆透過諮詢專家,運用一個聰明的計畫,將贈與稅漂亮的降為0,這是怎麼做到的?

原來他們購買了這間房屋,自備款2000萬,再辦理房屋貸款1000萬元,由於這間房屋的「土地公告+房屋的評定現值」只有1200萬元,他們將房屋和貸款一併贈與給了兒子。

於是贈與稅計算=贈與財產1200萬(不是市價3000萬)-免稅額244萬-扣除額(房貸1000萬)

透過「贈與附有負擔」,這個負擔就是房貸,漂亮將贈與稅降為0(-44萬),免繳贈與稅。

用3個動作,最大程度減少贈與稅:

1、市價和評定價值的落差:

這間房屋的「土地公告+房屋的評定現值」只有1200萬。他們利用了市價和評定價值之間的差距,壓縮了贈與金額。

2、每年度的免稅額244萬:

進一步降低贈與淨額,有效減少贈與稅的支付金額。

3、房屋貸款的利用:

將房屋和貸款一併贈與給了兒子。透過「贈與附有負擔」,贈與淨額進一步減少。

什麼是「贈與附有負擔」?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具體來說,受贈人(李先生的兒子)需要承擔貸款,不僅僅是繳納房貸,還需辦理抵押權設定變更,即貸款轉貸(抵押權需塗銷,重新設定抵押權)。

在申報贈與稅時,附有負擔可以提出銀行出具的「貸款餘額證明書」、「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等證明文件,於申報時從贈與總額中扣除,有效減少贈與稅的支付金額。

「贈與附有負擔」注意事項

其一、運用房貸的「贈與附有負擔」節省贈與稅,必須注意受贈人兒子有能力負擔房貸。

其二、要確實由受贈人來還房貸。

父母千萬不要使用每年贈與免稅額,幫受贈人兒子償還房貸。這樣做,會讓之前做的「贈與附有負擔」房貸1000萬,功虧一簣。

如此一來,國稅局就會認為這個房子事實上都是爸媽給的,依照「實質課稅原則」,否認貸款的真實性,貸款金額無法贈與額中扣除,補繳贈與稅。

房地合一稅下的省思

過去,贈與不動產是主要的節稅方式之一,但隨著房地合一稅的實施,我們需要考量的更多。否則你會發現,支付的房地合一稅,比省下的贈與稅還多。

舉例來說,雖然李先生夫妻成功地運用3管齊下的策略,省下高額的贈與稅。萬一子女在取得不動產後立即出售,一次採到房地合一稅的2個地雷。

1. 取得成本偏低

受贈不動產的取得成本以房地評定現值的1200萬計算,而不是市價的3000萬。

2. 短期出售房地合一稅率高

取得2年之內房地合一稅率45%,房地合一稅高達810萬(市價3000萬-成本1200萬)×45%。

這2個地雷導致高額的房地合一稅810萬,遠比當初省下的贈與稅250萬高。當初節稅初衷未能實現,反而要繳更多的稅金。

除非持有超過10年,房地合一稅率降至15%;或自用住宅滿6年,享有400萬的免稅額,房地合一稅率降至10%。

R姐貼心提醒:

傳承規劃必須隨著法規實施與修改,與國稅局查核政策而調整,建議諮詢專家,避免陷入稅務陷阱。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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