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要電視,基本上都是透過電視、家庭主機、電視機上盒的形式,但是隨著影音串流時代來臨,Google 開始思考「可攜式電視盒」的可行性,更在 2013 年推出搭載 Chrome OS 的 Chromecast,姑且稱之為數位電視棒,好處是可以直接觀看影音串流,也可以直接做手機投影,讓傳統液晶電視一秒變成智慧電視,而如今 Google 確認停產Chromecast,轉向投入Google TV Streamer的電視機上盒戰場,這樣的決策真的是好的嗎?本篇稍微做一點分析,也歡迎大家討論。
Chromecast 解決了哪些問題?
2013 年初代 Chromecast 發表至今已經經過了 11 個年頭,Google 統計賣出了超過 1 億支相關產品,在當時是智慧型手機爆發的年代,行動網路正要進入全 4G LTE 的時代,就連起步比較晚的台灣也在 2014 年開台,行動體驗大幅升級,意味著行動串流服務的崛起,但是傳統的家電廠仍未跟上時代的改變,記得當初動得最快的除了三星、LG,就是中國品牌了,像是小米旗下的小米電視直接內建「小米盒子」、甚至支援 AirPlay 手機投影,即便如此,複雜的操作、反應緩慢、數位內容法規以及不穩定的串流品質等四點,始終成了智慧電視無法迅速發展的絆腳石。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Google 於 2013 年推出 Chromecast,也就是當時在市場上已經有的電視棒,不過 Chromecast 更輕巧、易用,只要電視機本身有 HDMI 的,就可以一秒升級成智慧電視,而且因為是登入個人Google帳號,所以不管到哪裡,都是「個人專屬」的智慧電視,這個模式瞬間打破了電視走向智慧電視的隔閡與困境,甚至因為支援 Google Chromecast 手機投影,也解決了手機、平板或筆電跟電視連接的問題。
Google Chromecast 特色就是小巧、方便攜帶、並且隨插即用、簡便操作,加上價格低廉,在 2013 年~2017 年間市場上類似 Google Chromecast 的電視棒越來越多,如此一來也為這些煩惱開發智慧系統的家電廠商找到一個喘息的空間,更直接為數位內容生態系帶來出口。以台灣來說,串流平台像是 YouTube、KKBOX、Spotify 甚至是 Netflix 也正式於 2016 年登台,台灣家庭客廳市場也因此出現巨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