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竟要兼職上無薪班!一名網友日前爆料透露,他於6月入職高雄岡山大茗本位製茶堂飲料店打工,沒想到工作期間遭遇不公待遇,包括颱風天被要求上無薪班、遭拒發薪資遣費,還因其他同仁的疏失而連帶遭扣薪500元。PO文曝光後頓時引發網友熱議,也釣出總公司趕緊出面發聲滅火,宣佈與該加盟店主終止合約,並無限期停業。
一名網友昨(14)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中PO文透露,他在今(2024)年6月入職高雄岡山的大茗本位製茶堂飲料店打工,並在7月24日的晚班擔任後場人員,因隔日颱風登陸,員工們都被老闆告知需將所有物料的日期記錄起來。不過,原PO漏了幾樣沒有記錄到,當下承認錯誤後也試圖返回店面彌補,但被老闆告知不需要。
不料,透過聊天記錄可見,才過不到15分鐘,原PO竟被老闆要求在隔天颱風天上早上9時至15時的「無薪班」,而他當天也確實到店工作,但只花1小時與當天值班人員交接物料日期後再下班,也有監視器可以證明原PO當天是早上9時進店、10時下班。
詭異的是,原PO從入職日6月13日至被資遣日8月12日竟皆無出勤紀錄,而原PO此前有詢問過高層,但只得到「我們是線上打卡,之後會幫你設定」的回覆,最後沒了下文,原PO為此也慶幸自己本身有在月曆記錄每天的出勤紀錄。
另外,原PO在面試時就已知店面晚間8時打烊,但仍能計薪到晚間9時,因員工需在8時至9時內處理收店事宜。不料,原PO後來發現8時至9時這段時間的計薪只算到6月,經詢問後才得知7月後計薪只到8時,因此他便搬出《勞基法》對「工資」的定義,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詢問老闆,結果竟被一句「既然無法接受公司規定,那也不用委屈你了」反駁,並被告知只需工作至8月12日,讓他傻眼直呼:「我真是開眼界,原來一間店的規定可以大於《勞基法》。」
不僅如此,原PO在8月13當天前去店面結算薪資時,被老闆告知「時薪人員沒有資遣費」,而他返家查了相關法條、詢問1955後,才發現「時薪人員也有資遣費」,沒想到原PO後來傳訊向老闆詢問時,竟被已讀不回。
憶起在職期間,原PO也經歷過不少不公平待遇,他在7月12日晚班期間正在吧台工作,但當晚因後場同仁疏失、沒有注意到材料過期,放到隔天早上才被發現,結果竟被老闆下令「相關人員連帶懲處」,而原PO在領到薪資單後,也發現自己當天因「職務缺失」被扣500元,「我很納悶為何我當天晚上在吧台工作,後場的疏失我也要被懲處?」
PO文曝光後,頓時引起大批網友熱議:「這什麼垃圾惡劣公司啊」、「凹打烊的1小時時薪、颱風還要無薪班、資遣還要躲,真的是慣老闆耶」、「無薪班是什麼鬼?做功德」、「現在資訊這麼發達,怎麼還有這種老闆啊!趕快勞工局申訴吧!不要再讓這種老闆繼續禍害其他人了」、「她都沒有在跟你客氣的,直接舉報,你還客氣甚麼」、「無薪班直接打在群組裡也真敢,趕快吉她就對了!」
眼見事態越演越烈,大茗本位製茶堂昨晚也隨即發表聲明,針對高雄岡山店違反《勞動基準法則》相關條例,致使員工權益受損一事,大茗本位製茶堂強調,該加盟業主未依照《勞基法》條例,已嚴重違反加盟合約。「總公司自即刻起,與該加盟主終止合約關係。」另外,高雄岡山店即日起無限期停業,直至總公司調派合適管理人員駐店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