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後想賣屋換新房,大筆房地合一稅卻找上門!專家教1招,87萬重稅降到只剩3萬

2024-10-0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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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婚後想換新房,他們出售前做6件事,房地合一稅也從87萬降到僅3萬多。(示意圖/取自photo-ac)

一對夫妻婚後想換新房,他們出售前做6件事,房地合一稅也從87萬降到僅3萬多。(示意圖/取自photo-ac)

黃先生夫妻在105年7月,以500萬購買一間位於學校附近的2樓小公寓,這裡生活機能良好,方便小孩上學。他們在這裡建立了美好的回憶,見證了孩子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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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孩子長大,空間變得不足,他們希望換一間有電梯和停車位的新房。

由於黃先生已經使用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優惠,再加上黃先生與兄弟姊妹在鄉下有共同繼承房,不能使用一生一屋。

因為夫妻贈與免計入當年度贈與總額,他們決定112年初將這間公寓

透過夫妻贈與給黃太太,希望透過黃太太的一生一次優惠,節省土地增值稅,為換屋爭取更多的資金,減輕房貸的壓力。​

經過房仲的努力銷售,他們以980萬元的價格售出這間公寓,並在112年8月完成了所有權移轉登記。

接下來,讓我們看看申報賣屋所得稅的步驟:

1、判斷舊制(財產交易所得)還是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

黃太太出售的公寓,是由配偶黃先生贈與而取得的,因此取得日為配偶黃先生原始取得公寓之日105年7月,而不是贈與日112年初。

所以黃太太出售的公寓要在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如果配偶取得房產的日期在105年1月1日前,則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

2、確定取得成本​

配偶黃先生購買這間公寓成本500萬,加上仲介費與相關規費15萬,取得成本共計515萬。

如果配偶是繼承或贈與取得,以取得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的評定加值」作為取得成本。

3、核實可減除取得、改良及移轉該房地而支付的費用

當初裝修房子花費50萬,但未節省5%的發票費用,未開發票,無法扣除。

因未提示移轉費用證明文件,按成交價額3%計算可減除費用為29.4萬(980萬x3%,最多以30萬為限)。

4、判斷稅率

持有期間由配偶贈與取得的105年7月開始至112年初,持有超過5年,適用20%房地合一稅率。

5、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

出售價980萬,減去取得成本515萬和可減除費用29.4萬,獲利435.6萬,獲利435.6萬。按房地合一稅率20%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87.12萬。

最近幾年房價漲很多,但87萬多的房地合一稅真的很高!

6、房地合一自住優惠

還好黃先生一家符合「房地合一自住優惠」條件: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

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課稅所得400萬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超過部分按稅率10%稅。

於是出售獲利435.6萬先扣除400萬免稅額,課稅稅基降低為35.6萬。

課稅稅基35.6萬,以自住優惠稅率10%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僅3.56萬。

R姐貼心提醒

透過這些步驟,黃先生一家成功降低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也從87萬降到僅3萬多。

他們順利換屋,並相信無論身在何處,家的溫暖和愛都將永遠存在。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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