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發署公務員霸凌案延燒,不少基層出面指控遭受上級長官職場霸凌,台鐵產業工會也在11月29日揭露,台鐵一名楊姓員工從2022年期就遭人資處長吳俊霖霸凌長達1年多時間,台鐵調查委員會認定構成霸凌要件後,卻以違法的程序推翻合法的霸凌調查委員會決議。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也釣出台鐵發聲澄清,但仍不被受害員工買單,怒批台鐵官官相護!
台鐵職場霸凌案始末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11月29日召開「台鐵高層霸凌基層還想逃,濫權吃案請交長、勞長表態」記者會,工會秘書長朱智宇揭露,台鐵一名楊姓員工於任職期間遭吳俊霖職場霸凌,包括剝奪其受訓學習機會、刻意刪除遠端辦公系統權限、刁難請假等,造成楊姓員工身心不堪負荷,多次向台鐵及政府機關申訴。
朱智宇透露,台鐵事後確實有組成「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進行調查,承認此案構成職場霸凌,但收到吳俊霖收到決議後表示不服並聲請申訴。不過,台鐵不但未透過原管道再審查,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後,還推翻了原本調查委員會做成的決議,此舉連北市府勞動局都認定違反台鐵自定指引與《職安法》規定,無疑是用違法程序來推翻合法決議。
台鐵回應了:並無違法決議
對此,台鐵公司發布新聞稿,說明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公司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的調查及處理。
台鐵指出,外界所稱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指「台鐵未依規定執行預防計畫做成違法決議」部分,是4月24日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發現的應改善事項,指的是「人資處未辦理檢核預防措施」,台鐵已依預防指引辦理檢核紀錄。
台鐵表示,公司的預防計畫是依勞動部的預防指引所訂定,有關改善事項針對申覆程序的提示,公司也已完成修訂;另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因當事人提起申訴,為求妥善周延處理,公司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經委員會討論做成決議,並無違法決議的情形。
另外,台鐵也搬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78條規定,即若對服務機關所為的管理措施處置認為不當,可在30日內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也可在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
台鐵指出,這起員工指控的霸凌案,兩造當事人均有依據救濟管道提出救濟,強調公司針對兩造當事人的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成的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秉公處理。
楊姓員工親曝手寫信:台鐵官官相護
不過,對於台鐵的說法,楊姓員工並不買單,更透過台鐵產工發布手寫信致交通部及勞動部,質疑處理本案的公正性。楊姓員工表示,日前向交部、勞動部請求能重視台鐵人資處長的霸凌案,然而台鐵涉及官官相護、未依相關法令程序辦理,讓一件已成立的霸凌案件還能被推翻成不成立。
楊姓員工指出,11月29日記者會上吳處長的「個人聲明」居然是由台鐵公共關係科送至現場,此舉已公然表態並證實與職場霸凌加害者攜手站在一起,而且在記者會後,勞動部長洪申翰承諾會努力建構友善職場安全環境、盡速研議強化相關法制;交通部長陳世凱特說過一定會接住每一位同仁,卻同時未見2位部長針對這霸凌案件有所表態,「著實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