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記得申請!剛進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難免會遇到不少求職上的挑戰,勞動部為了幫助青年順利銜接就業環境,推出「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只要是年滿15至29歲的本國籍初次尋職青年,符合資格即可申請尋職津貼,找到工作後還能獲得就業獎勵金,兩筆補助加起來,最高可領取4萬5000元。
一、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申請資格
1. 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初次尋職青年,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者。
2. 參加本計畫前,未曾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限制:
(1) 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之月投保薪資,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以下者,即112年為25,250元(含)以下者。
(2) 在學期間曾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於參加本計畫前未曾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者。
※舉例說明:年滿22歲本國籍青年,在112年6月30日取得畢業證書,至112年9月28日皆無投保紀錄,未就業期間連續滿90日,於112年9月29日可報名參加本計畫。
補助金額
為鼓勵初尋青年積極尋職,自參加計畫之日起90日內,有積極尋職、且參加就業諮詢、職業輔導或就業推介,每月可領5千元,最多可領3個月(3次),合計1萬5千元。
第1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且至少接受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後,上傳2次以上求職紀錄及1次以上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5千元。
第2次: (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6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至少1次以上推介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5千元。
第3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且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至少2次以上推介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5千元。
申請方式
1. 一律採線上申請,並以1次為限。
2. 初尋青年自計畫公告之日起,加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並完成至少一種職業心理測驗,即可至該網站本計畫專區詳閱相關計畫規定及應注意事項,勾選同意後,同時上傳相關文件完成報名參加計畫,上傳之次日起為參加本計畫時間之起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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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上傳文件
1. 申請書(含同意代為各項社會保險等資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