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龜速車可以檢舉嗎?警察公布解答,開罰標準曝光

2025-01-02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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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駕駛習慣百百種,雖政府已設立相關法規開罰,但違規事件還是不斷出現。(資料照/洪煜勛攝)

國人駕駛習慣百百種,雖政府已設立相關法規開罰,但違規事件還是不斷出現。(資料照/洪煜勛攝)

國人駕駛習慣百百種,有人不願保持安全車距,也有人霸佔車道導致車流回堵,雖政府已設立相關法規開罰,但違規事件還是不斷出現。日前有民眾在論壇《Mobile01》上發文表示,「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引發網友討論,,對此,國道警察、高公局給出解答。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佔用內側車道可以檢舉嗎?行駛內側車道有3分鐘、3公里之行車限制嗎?國道內側車道使用規定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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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直開在超車道嗎?

曾有網友在《Mobile01》上指出,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只不過你要一直保持最高速限。」

不過原PO質疑,誰來認定車輛目前是最高速限?只能由執法單位認定?

貼文一出,網友則分成兩派看法,有人認為只要開到速限上限的話,要開在哪個車道都沒有問題,也有人認為,不管有沒有開到法定速限的上限,內車道就是超車道,除了超車以外就不能夠佔用。

網友熱議表示,「超車道,意思就是後車比你快,麻煩請讓一下,他是否超速的問題,是由執法人員界定與開罰,而不該是由平民肉眼儀器腦補判斷與干涉」、「內線就最危險,對向飛東西過來沒地方閃,上坡路段或交流道附近回堵最容易急減速的也是內線,高速公路一般自小客車追撞事故,幾乎都內線居多,中外線大車看得遠,通常前方壅塞都很早就減速,搞不懂為何喜歡排排站塞在內線」、「不難認定,基本上只要車速都高於中間車道,就當作是連續超車而已;以道德綁架駕駛人一定要立刻回中間車道,那是危險且對他人安全很不負責的說法」、「不堵車是前提,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則是必須,請別混為一談,也就是說, 就算有維持最高速限, 後面堵車了一樣要讓」。

也有網友提出質疑,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要罰錢,要有三個條件要同時成立,第一,行駛超車道;第二,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第三,堵塞超車道行車者,這要罰錢很難喔」。

行駛內側車道有3分鐘、3公里之行車限制?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指出,國道公路警察局強調,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3分鐘、3公里內必須變換回中線或中內車道之限制;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高速公路違規並無以「3分鐘、3公里」作為判定之處罰規定。

開多快就不算佔用內線?

1.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網站,高公局表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已明確規範;主要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並增進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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