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民眾們聚會飲酒頻繁,但警方表示,有不少人抱著「早上不會抓酒駕」的僥倖心態駕車上路。然而,台中市警方近期將酒駕取締的重點時段從深夜延伸至白天,成果顯著。豐原分局統計,2023年1月至11月間共取締酒駕324件,其中白天酒駕130件,占比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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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網報導,4日下午,第二分局員警於進化路與興進路口攔檢,抓到兩名駕駛酒駕,一位在工地飲酒後騎車,酒測值達0.28;另一位在棒球場飲酒後,試圖走小巷避檢,但仍在距離住家百米處被攔下,酒測值0.58。兩人均以公共危險罪送辦,車牌當場拆除,駕照吊扣兩年。
豐原分局進一步指出,2023年1月到11月,取締酒駕共計324件,其中白天酒駕比例也高達40%。因此推行日間酒駕取締的目的,就在於打破「白天不抓酒駕」的錯誤觀念。
警方統計顯示,2024年台中市因酒駕死亡人數為15人,相較2023年下降了13人;同期酒駕受傷人數也減少了209人。警方表示,無論白天或晚上,酒駕取締的執法強度均不會鬆懈,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害人害己。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而開車(包括汽車與機車)者,機車駕駛人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以上、12萬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2年,並移置保管車輛;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並吊扣駕照2-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其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