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發三次紅包!住在基隆的長輩們有福了,凡符合最後設籍日於民國90年11月30日前設籍本市且實際繼續居住之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市民,符合資格基隆市政府發給三節慰問金。誰能領到?發多少錢?本文一次整理給大家。
65歲以上長輩領紅包!符合資格「發3000元現金」,一年可以領三次
基隆市三節慰問金發放對象
凡符合最後設籍日於民國90年11月30日前設籍本市且實際繼續居住之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市民,且未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已領有敬老福利生活津貼者。
(二)已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三)已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
(四)已領有老農津貼者。
(五)已接受政府補助或收容安置者,但領有院外就養金之榮民不在此限。
(六)因案服刑在執行中者。
(七)國90年11月30日前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之市民戶籍遷出再遷回本市未滿一年者。
(八)各該節日慰問金之最近3年內每年未居住超過183天之市民。
(九)國民年金者。
基隆市三節慰問金領取方式
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進行資格篩刪後,通知符合發給資格者依限提供郵局帳號資料。
基隆市三節慰問金發放金額
(一)符合該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者,每人每節發給3000元慰問金。
(二)符合第2條第2項則發給5000元慰問金。
(三)符合第2條第3項則發給12000元慰問金。
資料來源:《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