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長輩領錢了!只要符合條件,就能月月領4000多~8000多元的補助。根據衛生福利部報導,年滿65歲的長輩,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之金額,未達一定標準就有機會能領。究竟誰能領到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該怎麼申請、確切能領到多少?《風傳媒》一次整理給你。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一)年滿65歲,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三)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四)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
1.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之金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但有特殊情形,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2.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價值計算之合計金額:全家人口僅申請人一人時,未超過新台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以增加新台幣25萬元為限。
3.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超過合理之價值。
(1)土地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不列入家庭不動產計算之土地,準用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規定。
(2)房屋價值:依主管稽徵機關核計之房屋現值計算。
其中家庭人口的計算範圍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戶或同住之直系親屬、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方式
(一)應檢附申請書、證明文件、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書面提出申請。
(二)補件與核定:
1.文件、資料未備齊者,鄉(鎮、市區)公所應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2.公所於申請人備齊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調查及初審後,須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任或委辦鄉(鎮、市、區)公所核定及撥付。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金額
(一)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每月發給8329元。
(二)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未超過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每月發給4164元。
補助金額每4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