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此一機制,社群媒體業者不會有帳號申請者的真實個資,但可透過政府提供的認證email,確保此一帳號使用者或擁有者,確實有真實身分可供憑稽。外國公民若有相同認證需求,亦可透過護照等個資申請,假身分或假帳號不適用此機制,社群媒體業者或網路平台業者可藉此認證機制,判斷帳號申請者或使用者,是否具有真實身分可供憑查。至於是否拒絕不明身分者申請帳號與使用帳號,這是業者自律範疇。
前Google內部道德專家Tristan Harris、前Facebook營運經理Sandy Parakilas、前蘋果與Google溝通主管Lynn Fox、前Facebook高層Dave Morin,以及過去參與設計Facebook「讚」按鈕的Justin Rosenstein、Facebook早期投資人Roger McNamee與機器人研究專家Ren'ee DiResta,他們共同參與成立人文科技中心(the Center for Humane Technology),此中心研究指出智慧手機的使用者,每6.4分鐘會有查閱或使用手機的行為。由此可見智慧手機制約現代人的生活,惡意或錯誤的數位內容,其散布或傳播,確實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與負面影響。
網路行為的自律除了依賴網路公民的數位素養,如何獨立判斷、如何自制不隨便分享或轉發網路訊息,這是網路時代的新義務教育,也是必備的新民主法治知識。
作者介紹|林青弘
蘋果日報即時論壇專欄作家,時事評論散見於《上報》、奇摩新聞論壇。
原文、圖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面對數位亂象 如何他律與自律)
責任編輯/陳秉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