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被視為一個「女人」的?每個人思考這個問題時,會有不同的答案。大部分台灣人可能會認為是16、18、20歲等法律規定可以結婚,或民、刑法視人民為「成人」的年齡,然而在古代,這個問題非常簡單:初經來潮那一天。當一個女性兩腿之間落下第一道紅,就代表她有了生育能力,可以「嫁人」了。而她的一生,都與這道落紅緊密相連。
金馬影展電影《落紅》帶著我們離開台灣,進入19世紀的越南鄉村,藉由一位14歲女孩的眼睛,看盡父權社會之下女人的一生、那身不由己的命運,而這樣的命運對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女性而言,依然是現在進行式……
14歲被迫「落紅」》不懂情慾卻得「假高潮」
14歲,大部分台灣女孩都還背著重重的書包,穿著千篇一律的制服去上學,越南少女小雲卻已經穿上嫁衣,成為了富商的三姨太…對性事還一無所知的小雲在新婚的夜晚躺上了丈夫的床,睜著大大的眼,讓丈夫進入了她的身體。隔天,白色的布染上了血痕、晾在大庭院中央,小雲只能站在白布旁,不知所措。
事後,小雲向兩位在她前面嫁入這個大家庭的太太抱怨初夜的不堪,直言「他進入我的時候,我只覺得痛……」時,二夫人雲太太只告訴小雲:「你要先假裝喜歡,這樣他才會高興,有一天你會真的喜歡的!」
這樣的窘境,是從前女性嫁人後,普遍會遇到的情形。別說是對性事懵懂無知的古代,縱使在現在的台灣,「假高潮」也一直是許多女性性生活中迫不得已的功課。當女人面臨第一次的性事、當男伴興高采烈地詢問「舒不舒服」時,女性大多會佯裝自己「還算滿意」甚至昧著良心表示「很舒服」,只因女性從小不被鼓勵追求情慾、了解自己的身體,但男性卻早早就透過同儕之間的互動,毫不窘迫、大方地追求情慾滿足,兩者學習、表達情慾的環境相差甚大,形成了這種一方愉悅、一方壓抑的不對等性互動。
在現代的台灣姑且如此,在19世紀的越南就更不用說,身為男性的小雲丈夫,完全沒有「顧慮對方感受、討對方喜歡」的困擾,他早已在小雲之前,娶了兩位女性,對性事駕輕就熟,與小雲的新婚之夜如魚得水,甚至能與每個太太在行房時用各種形式「享樂」。這一切,只因在古老的父權傳統下,夫與妻,並非一個對等的關係,而是一種用「結婚」之名包裝的、有上下階級、甚至近似於主奴的關係。
「落紅」是為了什麼?》傳宗接代-生兒子
初夜過後,小雲很快地懷孕了,14歲的她被迫迅速長大,學著做個稱職的小妾、母親。同時,她也在這個大戶人家,看盡了女人如同「物品」般的宿命:如果沒有生下兒子就「不算真正的女主人」;家中有錢不給小姐買衣服、而給少爺買了馬;丈夫還會在床上,用詭異的語氣叫她「跪下,爬過來」;偷情的女人一旦被發現,立刻被送到寺廟當尼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