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起薯條,你只想到麥當勞那包細細長長,有時候放太久呈現垂頭喪氣樣的漢堡跟班,那麼我只能說你真是有眼不識泰山了。正統的荷蘭薯條,是絕對不能跟麥當勞薯條混為一談的,姑且不談荷蘭薯條金黃色的酥脆外層、柔軟但緊實不鬆垮的內層,濃厚的馬鈴薯香,最重要的絕對是新鮮製作非冷凍包,以及變化多樣的醬料選擇,從基本款番茄醬到美乃滋、咖哩醬、沙嗲醬等等,包你大罵麥當勞薯條真是誤你一生,早該邂逅荷蘭薯條才對。
在這個以馬鈴薯為主食的荷蘭,薯條絕對不是那麼簡單,它不只是一種食物,更是一種文化;不只是糧食議題,更是經濟命題。然而,我們在這裡不討論複雜的薯條經濟學,單純就從一個愛吃鬼的身分先來為薯條平反,到底薯條有什麼資格、又有什麼內涵可以登上主角大位。
薯條的歷史
談起薯條就不得不提到馬鈴薯。馬鈴薯最早是祕魯原住民的主食,在西元1550年時,西班牙人將這種容易栽種、營養價值又高的植物帶回歐洲,更因為西班牙人在歐洲的四處征戰,跟著行軍的馬鈴薯也在歐洲各地播下了「塊莖」,至此開啟了歐洲的「馬鈴薯時代」。
馬鈴薯料理的流行,法國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法國主廚們為王族和貴族們設計各種色香味俱全的馬鈴薯料理,讓馬鈴薯儼然成為只有高尚人士才能享受的終極食材。隨著時間的推移,馬鈴薯的栽種和培養逐漸普及,本來是有錢人家才能品嘗的高檔食材,也變成家家戶戶的平民料理。西元1700年時,馬鈴薯的栽種在荷蘭快速流行起來,霎時全國都在栽種馬鈴薯,甚至有「馬鈴薯王國」的稱號,知名荷蘭畫家梵谷的《吃馬鈴薯的人》即可看出端倪。
那麼,到底是誰發明薯條的呢?也許薯條的英文French Fries(法式炸物)給了一個線索。較廣為流傳的說法,是由法國皇家廚師所發明以提供給皇室或貴族食用,之後巴黎的Pont Neuf(新橋區)開始有了第一間小攤車販售薯條。法國大革命後,薯條小攤車迅速擴展遍及巴黎的各個橋頭以及路邊,此後至19世紀,薯條成為法國最受歡迎的「street food」(街邊小食)。隨後薯條版圖往東延展至比利時、荷蘭等國家,在許多市集、慶典都可以看到這些薯條小攤的蹤影。
等等,薯條是來自法國的結論就這麼定案了嗎?其實不然。位在法國隔壁的比利時,大聲疾呼薯條的本宗其實是比利時籍來著的。根據比利時人的地方考據,住在馬士河岸的貧窮村民,平常以在馬士河中捕獲的小魚加以酥炸作為主食,但因為冬季河面結冰無法捕魚,只好尋找替代糧食。於是他們將馬鈴薯切成條狀, 以烹飪小魚的相同油炸方式來製作薯條,炸薯條於焉誕生。當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美軍駐紮比利時,發現了這種好吃食物,由於當時比利時軍人的官方語言為法語 (比利時官方語言為荷蘭語、法語及德語),也就被美國大兵稱之為French Fries。所以,你以為的French Fries指的不是法國人的French Fries,而是比利時的French Fries,有沒有複雜到?然而,薯條到底是法國籍還是比利時籍,這一切都還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重點就是薯條不管在比利時還是在法國,都很好吃(貪吃鬼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