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很健康,為何要忍受被手術刀閹割?」日本法律侵害跨性別者人權,人權組織籲修改惡法

2019-03-2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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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察」批評日本歧視跨性別者,呼籲修改過時的《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翻攝網路)

「人權觀察」批評日本歧視跨性別者,呼籲修改過時的《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翻攝網路)

當一個人出了娘胎、來到世間,該怎麼認定他/她的性別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再簡單不過:看他/她的性器官。但這個人如果自認不屬於這個性別呢?這樣的人被稱為「跨性別者」,包括他/她們的性別認同與選擇,以及隨之而來「性別認同焦慮」或「性別不安」,在今日社會也得到越來越多的理解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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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19日指出,日本的法律仍對「跨性別者」嚴重歧視,因為日本雖然允許「跨性別者」變更戶籍登記的性別,但是要求申請者必須先進行絕育手術,才能如願。人權觀察表示,這種作法既違反日本的人權義務,也違背國際醫療標準。

侵害人權的日本法律

「人權觀察」19日公佈長達84頁的《超高門檻:侵犯人權的日本跨性別法律認可程序》(A Really High Hurdle: Japan’s Abusive Transgender Legal Recognition Process)報告,認為日本的戶籍性別變更程序有違時代潮流,背後的思維不但過時而且帶有侮辱性:亦即將「跨性別認同」看作是一種精神疾病,而且「跨性別者」若想得到法律承認、合法變更性別,便要被迫接受漫長、昂貴、侵入性、且不可逆的醫療程序—接受絕育手術。

該報告針對日本14個都道府縣的48名跨性別人士,以及律師、醫療人員與學者進行訪談。跨性別人士明確表示,日本的法律侵犯了他們的權利。一位跨性別男性對「人權觀察」說:「坦白說,我不想(動手術)。但想在日本(跟另一名同性伴侶)結婚,這是必要條件,我別無選擇。我覺得是被強逼著動手術─這太可怕了。」

「Blue Boy事件」

被「人權觀察」批評損害人權的《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是日本在2004年通過的一部法律。14年來,日本已經有超過7800人依據該法變更了戶籍登記的性別。在這部法律之前,日本也曾經歷「醫生只要動變性手術就違法」的超保守年代。1964年,當時三名20多歲的「跨性別」性工作者(術前為生理男)找上產科醫師青木正雄,希望進行變性手術。根據當時的日媒報導,這些「跨性別者」想以女性的身體獲得更多攬客機會、得到更好的報酬。

不過當時日本的《優生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未獲法律允許之下,對他人進行使其喪失生育能力的手術。青木正雄幫人動變性手術一事曝光後,他也隨即吃上官司,法院也不認同「想得到更好的工作條件」是接受變性手術的正當理由。雖然最後以緩刑3年收場(有期徒刑2年、罰金40萬),但此後日本醫界完全不願再碰觸變性手術,以免惹上官司,這也讓日本想要變性的「跨性別者」進入長達30年的黑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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