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很健康,為何要忍受被手術刀閹割?」日本法律侵害跨性別者人權,人權組織籲修改惡法

2019-03-2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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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1960年代的日本,普遍將從事風俗業的跨性別者稱為「Blue Boy」,因此這起事件又被稱為「Blue Boy事件」(ブルーボー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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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手術是正當治療手段」

日本跨性別者的變性之路因為「Blue Boy事件」嚴重受阻,直到1996年,才終於露出第一道曙光。當年埼玉醫科大學倫理委員會發表《性轉換治療之臨床研究》的相關審議意見,主張「性別障礙之疾病確實存在,醫學介入協助減緩其困擾應屬正當」,並且明確指出「外科變性手術是性別障礙的治療手段」。

南非田徑女將賽蔓絲(Caster Semenya)也曾因為睪酮素量接近男性,在2009年遭遇性別歸屬的爭議。(美聯社)
南非田徑女將賽蔓絲(Caster Semenya)也曾因為睪酮素量接近男性,在2009年遭遇性別歸屬的爭議。(美聯社)

1997年,日本精神神經學會「性別障礙相關特別委員會」發表「性別障礙相關意見與建議》公布了《有關性別認知障礙的報告與提案》,除同樣肯定變性手術的正當性,也就診斷與治療性別障礙之基本事項,詳細列出相關指導方針。有了日本醫界當靠山,整形醫師原科孝雄在1998年10月16日,才在埼玉醫科大學完成日本史上第一起公開的變性手術,協助一位生理女性完成「跨性別男性」的願望。

下個目標:讓跨性別者可以合法更改性別

不過變性手術在日本社會公開化與除罪化,並不代表「跨性別者」的變性之路走到終點。因為就算他/她們找得到合格醫師動手術,登記在戶籍上的性別依舊是無法更改的枷鎖—除了心理感受與國家並不真的接受「跨性別」之外,登記在戶籍上的性別若與社會身份不同,也往往會受到旁人側目,甚至在工作與日常生活上都會受到許多阻礙。

日本的跨性別者為爭取合法變更性別,也向法院陸續提起訴訟,法院雖判處這些跨性別者敗訴,但也在判決書中申明確有「制定法律之必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日本的2003年自民黨、公民黨、保守新黨提出《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案》,並且在2004年7月獲得國會通過、正式施行。此後,跨性別者若想合法更改性別,就必須向家事法院提出請求,並且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二十歲以上。
2.未在婚姻存續狀態。
3.沒有未成年子女。
4.無生殖器或永遠喪失生殖能力。
5.身體外觀具備類似其他性別身體性器之特徵。

哪裡出錯了?

這部法律看似解決了「跨性別者」變更戶籍性別的困難,但如同該法的名稱:「性別認同障礙」,《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並非單純針對「跨性別者」—自認性別與生理性別不同即可—而是要經由兩名以上的醫師共同認定,確實在醫學上符合「性別認同障礙」的診斷,申請者往往必須接受精神科醫師的長期診斷。

美國變性奧運金牌選手詹納登上浮華世界封面。(美聯社)
美國變性奧運金牌選手詹納登上浮華世界封面。(美聯社)

「人權觀察」調查發現,有日本的跨性別者為此承受漫長、屈辱、高額費用的診斷過程。但世界衛生組織已在新版國際疾病分類中,將「性別認同障礙」從「精神障礙」章節刪除,美國心理學會也在2012年做了相同處置—這意味著「性別認同障礙」並非什麼精神疾病,當初日本醫界提出的「變性手術是治療性別認同障礙的適當手段」,這道合法化的巧門如今已成了另一種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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