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初審通過台南鐵路地下化的都市計畫案。不過正確說並不是通過,因為委員根本沒有審,只是像玩闖關遊戲一樣,直接把案子丟到下一個程序,就是都市計畫委員會。這關一過,台南市政府徵收300多戶民宅的計畫又往前推進一步,可想而知當天的抗議聲浪有多大。
這個案子的爭議簡單講就是,台南市鐵路地下化是為了改善鐵路沿線平交道,這個應該很少有居民會反對,後來會演變成抗爭,是因為交通部鐵工局更改設計,1996年的版本是將地下鐵軌設在既有鐵軌下方,這種方式只要借用沿線民宅做臨時軌就好,完工後再把借用的地還給居民。有借有還,皆大歡喜。
但2009年行政院核定的新版本,就不是有借有還了,而是直接把沿線300多戶民宅徵收起來,居民將失去永遠的家園。而由於土地徵收侵犯到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因此不得不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就要很強。
例如,如果有一個版本已經證明不必徵收民宅也可以做鐵路地下化,就沒有徵收的必要性。就算非要這塊地不可,還可以優先採用換地、直接購買、或市地重劃等更人性的方式。而鐵工局提出的路線、工法、土地取得方式、經費及進度等等,都與土地徵收直接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要審的就是這個。
都委會的失能,是社會衝突的主因
但這個案子在都市計畫審查階段,包括2015年5月14日台南市都委會通過後送內政部、2015年10月21日內政部都委會第一次審查、2016年1月27日第二次審查、以及這次4月15日第三次審查。這四次我都在場,沒有看到委員針對這些問題深入討論,玩的都是闖關遊戲,抗議聲音也從沒停過。
首先是去年5月14日的台南市都委會,發言的居民最後是被警察拖出現場,80多歲的陳媽媽在現場對著台南市長賴清德聲淚俱下:「我們再活也不過幾年,明明不用拆我們房子也可以做,為什麼非拆不可?」
當天做成的決議是,「此案已經行政院核定,因此包括路線規劃及工法,非屬都委會審查範疇」。意思是,行政院都核定了,所以都委會不能審查。這不是很奇怪嗎,那以後凡事只要行政院核定就好了,何勞都委會的委員們?
台南市都委會過關後送到內政部都委會小組審查,2015年10月21日第一次審查時,居民一大早5點從台南搭遊覽車出發到營建署,當天還下大雨。會議一開始,專案小組主席劉玉山就說:「今天會議是聽取簡報跟大家的意見,專案小組做初步結論,最後到大會決議。」
另一位委員施鴻志說的是:「你們都是弱勢很辛苦沒有錯,但我們審議的觀點,鐵路地下化後台南市會大發展,一直在談東移都是小細節..,你們今天來抗議反而讓賴清德更多票。」請問這叫審查嗎?東移與否怎會是小細節,這是本案的核心,只要鐵軌不東移就不必徵收民宅,這300多戶可以保有他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