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尼民主進程表現的正反解讀
觀察印尼民主進程,不能只聚焦於國家層面政治、但忽略地方政治。將於4 月17 日舉行的的印尼總統與立法機構選舉,固然會決定印尼未來民主路的走向,但那只屬國家層面政治。我們不應忘記,印尼至今已舉行過千場地方選舉。印尼是一個島國,擁有住民的島嶼達八千個,島嶼延綿近三千公里,於當中,省長、縣長、市長等地方行政職位都由選舉產生,大部份印尼地方選舉都能以自由與公平方式進行。成立於2003年的印尼憲法法院有助解決選舉爭議,選舉衝突因而無需再以社會與政治暴力事件告終。有些印尼政治觀察者形容,印尼在過去二十年猶如在歡度民主嘉年華(pesta demokrasi)。可以說,從制度角度看,印尼民主政體的表現理應得到肯定。
但對一眾民主支持者來說,民主治理的精髓理應不只限於制度規程,歸根究底,他們支持的,並非有形無實的民主。若然人民被賦予的權利與自由最終淪為空言、學童因窮困而無法得到具質素的學校教育、國內某些族群或宗教信徒遭受種種壓迫,那麼,就算民主選舉能順利舉行,這終究意義不大。從這點看,論者其實可以嚴加批判後蘇哈托時代的印尼民主進程。後蘇哈托時代始自1998年5月。面對國家經濟崩潰、學生示威、軍方與政治精英內部分裂、美國支持不再等壓力,當時在位已久的印尼政治強人蘇哈托被迫辭任總統一職繼而下台。
論者可從幾點批評印尼的民主進程。第一點,是在民主化時期,威權時代留下的政治精英仍能按自身利益影響選舉規則之制訂從而主導選舉政治。當然,少數大政黨的支持者會說,這種對印尼選舉系統的操控其實有助印尼民主發展,理由是政黨數目愈少,民主體制運作與立法工作便會變得更有效率。再者,政黨數目減少,也意味政治競爭程度降底、政黨對國家裙帶關係的需索會隨之而降。第二點,是印尼法治環境仍然不成熟。在印尼大城市之外,暴力與威迫仍然是解決紛爭的主要方式。大多數印尼民眾理應能夠享有的權利都不受保障。例如,司法機關往往不能扮演中立第三方仲裁者角色、充份保障印尼民眾的政治權利與產權。產權保障問題往往牽涉地方掌權人士的利益。印尼警方與司法機關同樣欠缺威望。警方被視為最不受公眾信任的國家政府部門之一。
即使國家經濟發展表現不俗,政府的扶貧工作進度仍然甚微。這其實也是說,印尼貧富差距問題在變得嚴重,其政治影響之一,是身份政治冒起、且愈演愈烈,當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環,是保守穆斯林的政治能量日漸增強。儘管認為民主體制有違神的旨意的信徒仍佔少數,但人數在增加。此外,印尼商界、官僚部門、政黨之間的貪腐問題同樣令人擔心,因為貪腐問題已在危害國家經濟與民主發展。儘管有別於泰國或菲律賓,印尼軍方仍未策動政變,但自印尼民主初期轉居幕後低調行事之後,印尼軍方的政治影響力有增無減。說到底,與普羅博沃一樣,印尼首位民選總統、在2004年成功連任的尤多約諾(Susilo Bambang Yudhoyono, SBY),同樣是前軍方將領。軍方會否透過民主方式重新得到政治力量,是值得注意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