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租稅大赦回流資金1兆,5年後迎房市大漲

2019-04-2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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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財政委員會周一請部會報告租稅大赦案,立委認為漏洞多。圖為財政部長蘇建榮在財委會備詢。(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立院財政委員會周一請部會報告租稅大赦案,立委認為漏洞多。圖為財政部長蘇建榮在財委會備詢。(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立法院周一邀財政部就《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進行專題報告,朝野立委都質疑「漏洞不少」,其實此一政策與法令,有問題之處不僅於幾個漏洞而已,其惡果可能在數年後爆發,5-7年後可能引發房價大漲等問題而重創台灣社會與經濟,蔡政府不該為選舉亂減稅釋利多卻不顧數年後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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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其實就是一般所謂的「租稅大赦」法條,目的在吸引台商把原來駐泊海外的資金匯回台灣投資,一般估計台商累積有超過10兆元投資收益未匯回,租稅大赦後,財政部估算可帶動1兆元資金回流。

鑑於馬政府時期大降遺贈稅率,雖然成功吸引資金回流,但資金未投資實體經濟,反而多流入股房兩市,引發房價持續上漲的惡果,因此這次訂定各種獎勵與處罰條款,以引導資金投資實體經濟。看起來必然是有助提振國內投資,帶動經濟成長與產業發展。

但事實未必能如此美好;如果純看「技術面」,雖然說法條要求要求必須存入專戶控管,限制資金用途70%作實質投資、25%可從事金融投資及5%自由運用;鑑於社會對炒房的惡感特深,因此特別限制回流資金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違反者就要補足原來應該繳交的稅─也就是要以未享受優惠前的20%課稅。

聽起來毫無問題,其實問題才大,因為只要資金匯回就享有8-10%的優惠稅率(遠比正常的20%少了10-12個百分點);如果很乖巧的拿錢作實體投資,而且是政府給予的投資領域,稅率可再減半到4-5%,政府會給予退稅。但如果企業都不作投資,也不會導致稅率回到20%,只是要被處以「禁閉」─資金被鎖住罷了。

但政府不可能永遠限制資金不能動用,因此鎖5年後,從第6年起可分3年提領出來,領出後的資金就不再受約束,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換句話說,把資金匯回的台商,第一時間就享受優惠稅率了,如果找不到適當的實體投資機會,或甚至是原來就存心回來投資房地產者,唯一要作的事就是:忍耐5年,之後就可分批把資金投資房地產。

換句話說,台灣房地產大有可能在5年後迎來資金潮而大漲;政府認為妥當嗎?

房地產繁榮、交易熱絡、房價大漲,獲利者大概就是建商、仲介、炒房客等,但整體社會與經濟是受創,大部份民眾也是「被害者」─特別是那些年輕人。台灣房市走了十多年多頭,房價翻幾翻,結果年輕人在都市難有之錐之地,低薪又註定永遠當無殼族,讓年輕人心理難以平衡,過去的調查都顯示高房價為民怨之首。而資金與資源投入房地產炒作,也等於搶奪其它實體投資與產業的資源,因此高房價對台灣從社會到經濟再到產業都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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