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就任第一道命令,就是撤回對太陽花學運的起訴,引發在野各界的焦慮,尤其引發國民黨及其擁躉的憤慨,包括身受其害的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都忍不住一反去職後的低調作風,撰文主張應先分清是非,再論政治處理。各界認為,如此一來,社會失去公義,法治失去基礎,今後聚眾抗爭之舉,將層出不窮。這些評論出發點或各異其趣,但共同的前提似乎是,在林全撤回起訴前的台灣,是個法治社會!
這些批評,都是邏輯而已,實際上根本不會發生層出不窮的聚眾抗爭,或侵入公署。台灣的社會空間是靠儒家文化加上人間佛教所撐起,大規模放任無序的集體行為不會成為常態。社會調查一再顯示,台灣的社會既不支持太陽花這一類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也不支持政府採取強力壓制民間的行為,而更注重官民之間的和諧相處,期盼大家都自制。在實踐上,要和諧很困難,但是即使如此,聚眾入侵公署的情事,少之又少。
大陸也是這樣的文化,過去研究文革的專家裡,有人把中國政治文化說成是文革的溫床,然而,五十年下來,如今群眾上訪不斷,慘遭官方各種壓制,也沒有出現第二次文革。中國社會的和諧不是靠法治維持的,而是鑲嵌在中國文化裡反求諸己的德性養成。相反的,反而是自由法治邏輯的輸入,讓政治文化洗禮不充分的青年人,捲在自由主義邏輯中,分不清自由與放任的界線,所以動不動就訴諸自然狀態的自我救濟,可是實際肉體上,仍然繼續靠父母與國家在滋養。
可以說,造成聚眾入侵公署的,主要是缺乏文化土壤的自由主義,變成年輕人發洩的催化劑,才形成文革或太陽花之類打砸搶都合理的嬰兒心態。再經過十年的社會化,他們絕大多數就會有完全不同體會,甚至現在,即使還年輕,換一個場域,他們也能應對進退。包括參加太陽花學運時,問問他們之中有多少人是隻身前往,又有多少人是結伴而行?連進入自然狀態,都要靠既有的關係網絡來聚集。
學運期間,他們動輒自然狀態琅琅上口,也就是無法狀態,果真如此,豈不天天鬧革命?放心,他們都是聽話又務實的孩子,一輩子只兼差幾天自然狀態裡的跑龍套腳色,算是享受短暫的解放。進入社會以後,他們就懂得什麼叫真正的無法狀態了,因為立即映入眼簾的,就是玩法自持的大企業家、政客與黑心小商人。
台灣是什麼樣的法治社會呢?一個充斥了關說的法外社會。過去有些領導人,甚至囂張到喜歡展示自己悠遊於法律之上的能耐。法律系畢業後所學會的,是替客戶開脫法律責任的玩法本領,而不是以法律為依歸的專業素養。法律系的學生最適合擔任學運的師爺,因為他們在課堂上學的,就是如何靠猜測出題老師的偏好來答題,偽裝膜拜大師,以便成為法官或檢察官。他們的最高境界是,任何法條都可以解釋出他們想要的任何主張──看看他們的老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