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10多年的台北市永春社區警察宿舍都更案,由森業營造負責,但是還有幾戶不同意拆屋進行都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日判決,撤銷台北市政府核發給森業營造的權利變換計畫、事業計畫的行政處分,永春都更案無法以強制拆除方式,繼續進行都更。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表示:「我們贏了,感謝大家 !」
永春都更案自2008年核定,126戶原住戶中,還有數戶未簽署同意書,為了加快更新速度,同意戶和實施者森業營造取得共識、提出變更請。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3月10日發出公文,召開永春都更案的第一次協調會,森業營造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提出請求,希望強制拆除引發討論。
彭龍三自己也是永春都更案的不同意戶,他在臉書表示:「各位好友 , 各位觀眾 , 永春案宣判原處分撤銷銷銷銷銷........(我們贏了)感謝大家 ! 感謝大家長久的支持!感謝!」
住戶委任律師是現任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這是他入閣前的最後一案判決出爐,他表示:「看到此一判決結果,當然高興,這是阿貴轉換跑道前,於5月11日最後一次去法院開庭(當天也是此案的最後一次開庭─言詞辯論庭)。之後,阿貴就發文聲請退出所有律師公會,所以,雖然此案昨天才宣判,但法律上,彭龍三等當事人與阿貴的委任、阿貴在法院執行此案的律師代理訟訴業務,也在當天言詞辯論終結後結束。這是轉換公職的阿貴,必須要鄭重向大家澄清的事。當然,直到現在,阿貴仍掛心許多懸而未決的事情,但只能再次說抱歉,並請相信阿貴託付的元貞年輕律師們。」
根據司法院線上查訊系統顯示,永春都更案獲得「原處分撤銷,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的判決,台北市政府將要負擔所有的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