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全台瀕臨限電危機,能源成了熱門話題,天天佔據報端巨大篇幅。經濟部長李世光也頻頻針對缺電問題提出妙方,比方說擴大使用天然氣,擴大綠能及提昇火力電廠效率等。
本文討論李部長「提昇火力電廠效率」之發言。
該發言有三大問題:
一、李部長說「國內火力發電廠平均效率三十多,日本平均四成二,有一成的差距,將來將積極更新火力發電機組。」本人在風傳媒有一篇文章詳細討論火力電廠發電效率〈「綠」電可靠嗎(2)-民進黨的減碳是張空頭支票〉,本文只節錄要點。
台灣複循環燃氣機組效率約60%,所以李部長說的顯然是燃煤機組。台電燃煤機組主要分布在兩個電廠,均為較早的「次臨界機組」。台中電廠有十部機組,興達電廠有四部機組,依台電去年的統計年報,台中機組運轉效率為39.91%,興達機組為39.62%。台電目前興建中的林口及大林的五部燃煤機組(各80萬瓩)均為最新型的超超臨界機組,運轉效率與李部長所言日本機組相當,均在43%左右,新舊機組效率差約為3%,決沒有李部長誇大三倍的10%。
二、機組效率增加並不會增加發電量,無法解決缺電問題。機組發電能力取決於其裝置容量,效率增加只是減少燃料(燃料煤)及減少碳排,並不會增加發電量。所以所謂改善國內火力機組效率解決缺電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將舊機組拆掉,重建更大型的機組,目前林口、大林即是拆舊機組建新機組。
三、機組運轉年限考量。目前民進黨政府及李部長電力規劃都著眼於2025年,因為2025年是核三廠二號機(台灣最後一部核能機組)除役年。所以李部長所謂提昇火力電廠發電效率以增加供電,就要在2025年前拆除現有台中或興達任何一部機組以新建更大型的機組。但燃煤機組設定的運轉年限為40年,台中及興達共14部燃煤機組沒有一部在2025年達到40年運轉年限。台電電源開發計劃也沒有規劃任何燃煤機組在2025年前除役。除非李部長意見是不計成本的將運作良好未達運轉年限的燃煤機組提前除役以改建新機組,否則所謂在2025年前「增加火力機組效率以提高供電能力」也毫無意義。
經濟部長主管全國能源規劃大計,責任何其重大,實宜採取務實態度解決缺電危機。
*作者為中國工程師學會環境能源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