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通過同性婚姻,成為亞洲第一。數百名台灣同性戀者在新法施行的首日登記結婚,成為這一歷史性時刻的標誌。這個島嶼發生了重大變化,很多台灣人近年來開始支持同性戀。在世界許多其他地方,對同性關係的看法也有轉變,而且往往轉向更加寬容。
例如,2007年,5分之一的韓國民眾表示應該接受同性戀,到了2013年,這個數字翻了一倍。在其他地方,包括阿根廷,智利,美國,澳洲,印度和許多西歐地區,公眾對同性戀的態度似乎也更加支持。
但這些變化並不意味著完全平等。譬如,台灣政府尚未給予同性伴侶完全領養權,後者尚無法領養非親生子女。
此外,其他一些國家正引入更嚴格的反同法律。同性關係在大約69個國家仍然是非法的。5月24日,肯亞(Kenya)高等法院維護了一項禁止同性性行為的法律。
嚴格反同的國家
在一些國家對同性戀關係的反對根深蒂固,而反同的聲勢還可能持續增長。
例如,在迦納,對同性戀者的態度變得更加嚴厲,同性性行為可以被定罪入獄。2013年的民意調查顯示,96%的加納人認為社會不應接受同性戀。世界各地政府對同性戀懲罰與否,能讓我們一窺當地人民或至少是其領導人的觀點。
例如,汶萊最近通過將男性同性性行為處以「石刑」的法律,儘管之後該政府宣示暫緩執行。
另一個問題是,某些國家在法律和態度上似乎變得更加寬容,但LGBT社群面對的現實可能有很大不同。例如,儘管巴西最高法院最近投票贊成將「同性戀」和「跨性別」恐懼症定為非法,但這是為了應對許多巴西LGBT人群被殺害而制定的法律。
經濟、民主和宗教
那麼,為什麼世界各地對同性戀者的態度差異如此之大? 研究表明,原因往往與三個因素有關:經濟發展,民主和宗教。
一種理論認為,一個國家的經濟塑造了其人民對同性戀的態度,包括對LGBT權利的看法。
一般的情況下,較貧窮的國家往往較不支持LGBT權益,部分原因是文化價值傾向於更關注基本生存權。因為當人們關心乾淨的水,食物,住所和安全等事物時,他們可能會更加依賴他人。而這種依賴時常會促進強烈的群體忠誠度,增加對社會規範的支持,包含傳統異性戀家庭結構。
相對的,生活在富裕國家的人們往往擁有更多的安全網絡。因此,他們更有可能自由地做出適合自己之決定,並相信自我表達。
雖然並非富裕國家的每個人都能容忍同性戀,但我們所掌握的許多數據顯示富裕國家更傾向於支持同性戀。
民主也被認為發揮了作用。
在民主國家,平等,公平和抗議權等原則通常是造就政府和人民行動的一部分。因此,譬如同性戀者這樣「不同的人」更可能獲得認同。但人們需要時間來適應民主。與有長遠民主傳統的國家相比,斯洛維尼亞和俄羅斯等前共產主義國家,近來似乎放慢了寬容政策的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