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西雅圖的美國律師丹·哈里斯發表博客文章,建議外籍教師不要去中國教英文。外教在中國生存狀況是否面臨困境?
中國政府規定,外籍教師來華工作,除了工作簽證以外,還需獲得國家外國專家局的工作許可。而每個省對外籍教師的要求不同。如北京和上海均要求外籍教師至少要有學士學位和兩年工作經驗。據北美VICE媒體報導,很多在中國當英語老師的外教都表示,他們的契約都是由一些以營利為目的的第三方仲介幫他們完成的。每簽下一個契約,仲介就會獲得一筆不菲的佣金。而這些仲介所雇傭的老師往往並不持有合法的工作簽證,很多人僅僅是以旅遊簽證或商務簽證進入中國。這些不規範的仲介還會唆使外國人在面試學校的崗位時誇大自己的能力,如謊報學歷,偽裝自己的母語是英語等,以增加學校聘用他們的機會,從而獲得更多的佣金。
每發現一位外教非法工作,執法當局就可以對相關學校處以一筆罰款。不過,由於家長們交給學校的學費往往是罰款的好幾倍,為了獲得更高的收入,很多學校認為冒再大的風險請外教也是值得的,哪怕這名外教的簽證不合法,或資質不過關。而非法雇傭外教除了能夠吸引生源外,也可以降低學校的成本,因為他們可以逃稅,也不用支付這些老師各種福利。
另外,哈里斯的文章還說,很多在中國公立和私立學校教英語的外教都反映,自己曾經歷過一次或數次的被迫勞動,被拖欠工資和強制取消帶薪休假時有發生。此外還有契約問題。外教簽署的契約雖然是中英各一份,但由於很多外教不諳中文,所以在中文契約內容與英文不一致時陷入維權困境。即使找律師應對,所要耗費的時間和高昂的花費也讓許多外教望而卻步。哈里斯提到,在中美貿易戰的背景下,中國對於外國人的好感度在持續降低,簽證麻煩和拖欠工資這兩個外教面臨的主要問題短期內很難解決。他說,也許其他非英語國家如越南、泰國、日本等是比中國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