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衛福部部長林奏延的電話響起,來電者是法務部長邱太三…,這兩位國內醫界與法界機關的首長,對於國內醫療刑事訴訟案件頻仍的現況,均感憂心不已。於是,衛福部與法務部決定攜手,於年底前擇定台中、彰化、台南及高雄4縣市試辦「偵查中醫療糾紛案件調解及初步鑑定制度」,盼為國內日趨惡化的醫病關係,帶來一線曙光。
衛福部最焦急 反是法務部出擊
面對醫病之間信任日益瓦解,動輒對簿公堂,導致內、外、婦、兒、急重、麻醉…等攸關病人生死的科別,醫師紛紛紛「棄刀出走」,進而衍生五大、六大皆空的惡性循環,照說最心急如焚的該是衛福部,怎麼會反是法務部主動出擊?
法務部常次張斗輝 推動衛福部、法務部聯手
說到這就不能不提兩部決定攜手的靈魂人物─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張斗輝表示,據統計,國內每年至少會有逾千件醫療刑事訴訟案件,但最後逾9成都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且因事涉醫療專業,偵查過程多曠日費時,一案多須費時2、3年以上,期間醫病兩造日日煎熬不說,檢察官亦案牘勞形,形成醫、病、法三輸的局面。
張斗輝說,一般人或許會說,無論案件最終起訴與否,提告都是病人家屬不可被剝奪的權利。但大家只要看看,國內非醫療刑事訴訟案件的起訴比例至少都有7、8成以上,約與醫療刑事訴訟案件不起訴的比例相當;至此便不難發現,醫療刑事訴訟案件中,不少是源自誤會與不瞭解,其實是不必興訟的。
2013年張斗輝擔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期間,結合了10多位跟他一樣,對處理醫療糾紛案件懷抱熱情的檢察官,在地檢署組成「醫療專組」,並與台中醫師公會合作,雙方不時針對特定或不特定案件交換意見,以期早日釐清真相。
張斗輝說,或許有人會質疑,法界之所以會選擇跟醫界站在同一陣線上,不外是為了想少辦一些案件,才不惜「阻撓」病人與病人家屬提告申冤的權利,殊不知這已完全扭曲了法界的本意。事實上,法界人士只是不忍坐視多數醫糾案件中,醫病兩造只是在誤解中長時間承受無謂的煎熬,除此之外,檢察官絕不會選邊站,更無既定立場。
衛福部常次蔡森田:醫審會審查 議程冗長
衛福部常務次長蔡森田解釋,為求勿枉勿縱,每年逾千件醫療刑事訴訟案件中,檢察官會將其中約一半、500多件涉及艱深醫療專業的案件,委由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醫療鑑定;但因醫審會屬合議制,委員涵蓋醫界、法界甚至宗教界等社會公正人士,人多事多,不但開會時間難喬,議程也難免冗長。
影響所及,根據統計,2011年醫審會處理每案的時間,平均竟長達9.2個月;後雖經極力簡化行政流程,2015年醫審會處理每案的時間,平均仍得要5.8個月;且一旦檢察官對鑑定內容有所疑問,要求補件或發回重新鑑定,又得再多耗費寒暑光陰。
除了耗時,衛福部每年至少都要編列1600萬元預算,作為醫審會鑑定、開會,以及相關行政費用支出之用,換算下來,每案至少要花費逾3萬元納稅人的血汗錢。
台中、彰化、台南、高雄4縣市 試辦1年
蔡森田說,根據衛福部與法務部的商議,初步將擇定台中、彰化、台南及高雄4縣市為試辦點,試辦時間暫訂1年,期間由當地地檢署與醫師公會、醫學中心等團體合作,由承辦檢察官指定一名專業醫師進行初步鑑定,必要時亦可「易地鑑定」,例如台中的醫糾委由台南的醫師負責鑑定,以昭公信。
張斗輝強調,為達到縮短醫療刑事案件處理時日的目標,試辦計畫每案初步鑑定時間以兩個月為限,醫界鑑定完成後,承辦檢察官也會表達初步看法,供原告病家參考;但撤告或和解與否,或認為只是初步鑑定還是不夠,還是希望全案再送至醫審會double check,仍是原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