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大家講綠能、講發電,都會問產值有多大,是幾百億元、還是幾千億元的產值?其實應該去想,台灣要發展成什麼樣的台灣?過去經濟產值大卻分配不均,現在社會要求分配正義,如此一來,綠能的效益就不只是發電,我們要創造一些就業機會給台灣老百姓,發展一些新產業,讓年輕人有希望。
像離岸風機的塔座、葉片,其實大部分台灣都可以製造,就會帶動一大群後面的經濟效益。綠色金融專業性高,也需要培養人才,這都是台灣過去沒有的經驗,這一塊也在啟動。
對年輕人來說,可能是R&D(研發)的創新運用;對在地人來說,太陽能板或風電建置之後的維護,都需要人力。這些人因為有這樣的產業,一來有工作;二來工作的薪水也不會太少;例如離岸風電的海上作業就很需要人力的,新產業會把工作和利益都分配到這塊原來較弱勢的族群,這也是除了電價之外,政府很重要的工作,而且對整個社會的安定也很重要。
政府正在盤點可利用土地,包括國營事業、鹽業用地、農業用地,但解決土地問題,應該法規配套鬆綁。比如被汙染的土地,過去都是法規綁住,要等土地處理完才行;這實在太慢了,當然是來不及,應該一起來處理,比如說上面種一些植物,用植物把汙染吸收掉,這樣就可以同時處理土地汙染,上面又可以蓋太陽能板,一舉兩得。
資源?
問:政府規畫的再生能源中,太陽能的目標要成長二十倍以上,這些土地怎麼來?
答:如果台灣自己不去研究,就不會導入一些人來做相關的配套。如果台灣做成功以後,整個技術都可以複製,拓展到國際市場。
我們國營事業的屋頂也是可利用的地方。中鋼的屋頂有80公頃,只要拿50公頃出來,就足夠讓國際的企業、開發商跑來要求投標。最差的情形下,1.5公頃就能產生100萬瓦的太陽能,所以其實是滿可觀的。
而光是鹽田這一塊,我們有數千公頃,每塊切割成50到100公頃來建置,國際開發商的經驗是六個月,就能建完那個電廠。
政府的角色,就是找到這些土地,把政策弄清楚,把《電業法》改好放進去,讓整個財務的結構進到市場裡面,同時讓製造業有著力的地方,下一步就是確認我們建出來的電廠,裡面大多數元件是台灣產生的。
如果政府能將產業的生態系統弄好,其實並不需要花錢!就像是把高速公路蓋好,民間就會自己加油,上去開車;你不用幫他加油,他自己就會跑。
政府角色?
問:陸域風機有噪音等問題,離岸風電又有漁權及生態等議題,政府如何降低抗爭?
答:重點就是要讓在地的人能有參與感。像陸域風機,因為風機運轉產生低頻噪音,但如果他們能得到一些好處,他會把噪音聽成是美妙的音樂。
類似這樣的,以前比較沒配套,就放任廠商去弄,但政府的角色就是要有一些指導。要不然生意人就是生意人,賺愈多愈好,所以政府要站在中間幫忙協調,讓大家都覺得發展風電是我們的未來。
在離岸風電,更需要溝通整合,這涉及了很多部會,你要叫哪個部會站在第一線?像漁業權的談判,目前就由張景森政委和農委會、漁業署來協調,因為他們最懂漁民,最常和他們博感情,但以前卻是叫能源局或企業面對漁民,怎麼可能?
不光是這樣,才第一階段的開發,就要經過九個部會的不同法規和文件的許可,我們現在做的,是要把程序流程更透明化。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財訊雙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