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封存的核四,經濟部啟動計劃打算直接廢除,因此,耗費近3000億元的核四,一度電都未送出就直接「送終」;這是邁向民進黨「全面廢核,非核家園」必然的結果。不過,政府其實更該考慮的是繼續封存核四,為未來的供電「買個保險」。因為,全面廢核又要供電不缺,台灣要支付的代價概估近3兆元,台灣是否有能力承擔?
全面廢核成本5000-9000億元
依照民進黨的能源政策,2025年前核一、二、三都要如期除役;如期除役聽起來似乎理所當然,不過,所謂的如期除役是對比於當年興建時的設計年限與會計上的折舊攤提;如果仍能運作發電且安全無虞,卻要廢除不用,算是浪費可惜了─事實上包括美、日、法等先進國家的許多核電廠,都已由原訂的40年延役到60年,單單是美國,就有80部左右的核能機組得到美國政府核准延役20年,過程是經過專業審查與安全補強、更新零件等方式確保其安全。
但台灣為了達成非核家園,毫不考慮延役,全部直接廢除;而且其考量只有一個:政治正確,而非專業正確。此所以台電上的核一延役公文,是新政府上台後由經濟部直接下令撤回之故。如果以興建成本算,核一、二、三大概是2000億,如果以重置成本算則應在6000億左右;因此四座核電廠全部廢除的成本大概是5000-9000億元(看以那個基準計算而定)。
再生能源必須花費1.6-1.8兆元
民進黨廢核後要以增加再生能源作為替代,根據其能源政策的規劃,太陽能發電的裝置容量要達13GW,投資金額8000億;但6月時,經濟部已把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目標提高到20GW,以此數字為基準計算需要1.23兆;如果我們用中鋼日前敲鑼打鼓喊投資43億、在80公頃的廠房蓋太陽能發電,預計裝置容量為80MW的數字計,要蓋到20GW要花將近1.1兆。至於風電,民進黨能源政策估的投資金額是5720億元。因此,再生能源要達標要花1.6-1.8兆元─這還不計土地費用。
因此,全面廢核以再生能源替代,總代價是2.1-2.7兆元。
火力電廠還是要增建
不過,這筆帳尚未算完,在野提能源政策時,是要以再生能源占20%替代核電所占的18%電力,但實際上不穩定的再生能源無法替代可穩定供電的核電,作為基載電力。因此,火力發電廠還是要繼續蓋、或繼續增建機組。台電近日重提的深澳發電廠計劃,預計投資近千億,蓋年發電量80億度的燃煤電廠。已接近完工的林口電廠新機組,投資1500億、年發電量近160億度─當然─很可笑的是耗費鉅資、大費周章搞新增火力發電機組,發電量其實與現在被卡住不得發電的核一1號機、核二2號機的發電量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