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觀點:腦洞!不需前提的交流 不叫交流叫邂逅!

2016-09-2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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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會見由台灣8位縣市組成的採訪團 。(中評社)

中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會見由台灣8位縣市組成的採訪團 。(中評社)

從李登輝的戒急用忍到陳水扁的鎖國政策,再到蔡英文的否認九二共識,綠營每每將「有意義的民間交流是不需有前提的」掛在嘴上,彷彿祭出這個說法,便可將兩岸關係的緊張、停滯、倒退,歸罪於對方。仔細想想,綠營的說法,有著奇怪又矛盾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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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現階段兩岸關係的交流,北京方面的前提是承認「九二共識」;台灣方面則認為,「九二共識」不是現階段兩岸交流的前提,試問,不承認「九二共識」,豈不正是民進黨對兩岸交流的前提?換句話說,「九二共識」是北京的前提,「九二共識不存在」則是民進黨的前提,怎麼能說交流不需有前提呢?為什麼北京的前提是前提,民進黨的前提就不是前提?

再說,誰說有意義的交流不需有前提?陌生的甲乙兩人在街上邂逅,是偶然,不需有前提,但甲乙兩人邂逅之後要繼續交往,當然需要前提的存在,這前提,可能是相互欣賞,也可能是發現邂逅的是多年不見的老朋友,有可能是進一步介紹認識後,發現彼此有共同嗜好,有生意或工作上的相互需要,因而決定繼續交往。這就像北捷上的一則廣告,一群朋友打算當月老,介紹單身男女認識,兩人都搭乘捷運前往赴約,在捷運上,男生讓座,女生對其頗有好感,到站後,女生主動協助老人搭乘電梯,男生見到,頓生愛慕。兩人分別到達朋友約定聚會處,相見露出驚訝表情,有人問道:咦!你們認識?男生和女生異口同聲說:我們都是捷客!!廣告結束,觀眾可以想見,兩人繼續交往有戲,因為,這倆人的交往前提是都是「捷客」,都有博愛之心。

個人與個人交往,謂之交往,以團體、組織、政黨交往而言,則謂之交流。人與人交往需有前提,團體與團體,組織與組織,政黨與政黨交流,也須有前提。只有當雙方都有共同利益時,或是要解決爭端與衝突時,才需要交流。譬如說,台灣跟非洲索馬利亞,沒有共同利益,當然就無需交流,但是,當索馬利亞的海盜劫持了台灣的漁船,那麼,雙方就被迫需要交流。無論是為了共同利益還是解決衝突,都需要有「前提」。在雙方不存在共同利益、且非關爭端衝突的情況下,交流的前提,必須人為創造。譬如說,台灣協助索馬利亞「開發海洋漁業資源」。但是,當台灣漁船遭到劫持時,台灣和索馬利亞交流的前提其實就是「贖金價格」,是「平安救回台灣漁船」.....。

交流,必須有前提,不交流,當然就不需要有交流的前提。無意識的交集,像是街頭的邂逅、偶遇,是沒有前提、且不需要前提的。(當然,那也需要緣分,緣分歸因於上蒼、歸因於命運,和人的主觀意識無關),只要是有意識的交往,都應該是有前提的。將兩岸交流說成無需前提的邂逅偶遇,不僅是無厘頭、簡直是腦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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