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戴口罩就關一年!林鄭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5日生效,強調「香港並未進入緊急狀態」

2019-10-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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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親自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親自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親自宣布已通過《禁止蒙面規例》,禁止民眾在集會遊行中蒙面。《禁止蒙面規例》將在5日凌晨零時零分生效,違反者將面對一年監禁與港幣2萬5000元(新台幣10萬元)的重罰。若拒絕遵從警務人員除去蒙面物品指示、配合核實身分者,一經定罪則罰款1萬港幣及6個月監禁。此外,若以顏料塗面、足以阻礙辨識身份,也視同蒙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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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強調,雖然《禁止蒙面規例》是依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通過,但「不代表香港已進入緊急狀態」,立法只是為了打擊暴力人士。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中表示,過去近4個月因「修例」(反逃犯條例修正,亦即「反送中」)引起的示威衝突不斷,香港各地發生超過400場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集會,往往會演變成暴力行為。總計超過1100人受傷(其中超過300人是執法人員)。林鄭強調這些暴力事件讓社會陷入恐慌,社會各界對香港前景感到憂心。香港民眾都在問:「香港可不可以回復正常運作,還是不是一個可以安居的地方?」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林鄭月娥表示,她正在準備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措施處理深層次問題。但香港這幾天的暴力事件卻不斷升溫,除了暴力行動變成遍地開花;丟擲汽油彈與縱火開始出現在港鐵站內;暴徒開始破壞政府公共大樓之外,更開始攻擊破壞暴徒選定的商店;對持不同意見的人動用私刑;暴徒更攻擊警務人員甚至搶槍,以致警員在「別無選擇下」被迫拔槍。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林鄭表示學生參與示威的比例不斷升高(開學後從2成5增為3成8),近日中槍受傷的亦是一名中學生。她接著宣布,她與行政會議成員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規定,已經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將在10月5日零時零分生效。在新規定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只要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遮掩全部或部分臉部,即屬犯罪。不過《禁止蒙面規例》也有豁免條款,包括工作正當需要或健康因素,可例外使用口罩。

此外,如果警察在公眾地方發現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認定能阻止識辨身分,警察可截停此人,並要求除去有關蒙面物品,以核實其身分。沒有遵從有關要求的人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監禁6個月。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2019年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從5日凌晨零時開始實施。(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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