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特赦阿扁的理由也有一些,較常聽到的是:1)要求特赦等於是求饒,並不恰當;2)扁案仍在司法審理過程中,無法行使特赦,因為那無異是干涉司法;3)阿扁保外就醫就好,不必節外生枝去提特赦;4)特赦阿扁,總統民意支持度會大跌;5)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豈可特赦?6)阿扁必須道歉,在未道歉前,不能特赦等等。我覺得這些反對的理由,多半似是而非,而且若非充滿仇恨,就是缺乏憲政知識的涵養,或流於個人政治利益的算計,或反映個人內心深處的意識形態偏見。
法務部長邱太三最近回應外界有關特赦陳前總統的問題,基本上是在打太極拳,把責任推給總統,說是「如果總統做出決定,法務部再配合研擬草案雲雲」。就官場倫理,邱太三並沒有錯,特別是當他深知蔡英文總統此時無意特赦陳前總統時,他除了打太極拳,還能做什麼?除非他決心不幹法務部長了。所以,特赦與否,問題在蔡英文總統對扁案的「心證」,以及她願不願意承擔赦扁所可能帶來的個人政治風險。
「總統該團結的不只是支持者,總統該團結的是整個國家。團結是為了改變,這是我對這個國家最深切的期待」。這是蔡英文總統520就職演說的慷慨陳詞,言猶在耳,不知她是否還記得?如果她還記得,她又該如何嚴肅面對那日夜漂浮在台灣上空或總統府上空的幽靈?如果她不嚴肅的面對扁案,並積極尋求解決之道,那她又如何能夠實踐五個多月前曾許下的「團結台灣、團結全國」的諾言呢?美國史上最受人民推崇的總統林肯曾說:「一棟自我分裂的房子不可能屹立不搖」(A house divided against itself can not stand.)台灣要屹立不搖,妥善解決扁案是其中關鍵的一環;否則,講團結全國,無異痴人說夢;講寬容比自由重要,無異隨便講講;講「轉型正義」,也只是空談而已。
1974年8月9日美國總統尼克森因水門案下台,一個月後,9月8日繼任總統福特宣布特赦尼克森,引爆國內強烈爭議。福特總統在一個多月後赴國會演說時提到:「我特赦尼克森的目的是要改變美國舉國注目的焦點。我希望去做我所能做的事,將我們對一位已經毀了的前總統的怨懟,轉移為對一個上昇中國家迫切需要做的事情的追尋。」偉哉,斯言,這正是此時此刻蔡英文總統應學習的智慧。
特赦陳前總統,化解台灣社會長期的分裂與對立,終結仇恨政治,開創台灣歷史新局。在國事如蔴的今天,將舉國注意力重新引導到對一個急遽弱化中的台灣所迫切需要做的事情上,這是當務之急,也是絕大多數台灣人民嚴正要求權力在握的朝野政治人物,特別是民進黨籍的蔡英文總統,必須要做的事情;因為,那是掌權者的責任,也是義務。
*作者為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