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透露,針對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港府方面稱將要讓陳男出獄後協助來台灣投案,府院高層今(22)日會商已定調,也告知黨內各系統,如陳真要來台,「會讓陳來台,也把他抓起來」,接受台灣司法制裁,但也會強力揭示,港府不採司法互助模式的推諉,不替港府立場背書,也會強調是我司法主權的行使。
知情黨政人士坦言,對是否讓陳同佳來台「投案」,府院21日並未有共識,還有猶疑,但中午,黨務、黨團系統都已接到指令,高層會商後,22日已定調,「會讓陳來台,把他抓起來」,和昨天猶疑態度,已有不同。
陳同佳來台投案 府院高層今定調,依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36條
知情黨政人士坦言,對是否讓陳同佳來台「投案」,府院21日並未有共識,還有猶疑。但中午,黨務、黨團系統都已接到指令,高層會商後,22日已定調,如陳要來台,就依「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第36條,即「臺灣地區與香港及澳門間之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準用本法規定,並由法務部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香港、澳門之權責機關相互為之」,說「會讓陳來台,把他抓起來」,和昨天猶疑態度,已有不同。
不過,黨政人士也說,22日定調,恐讓昨日一度有公開表達反對讓陳來台的陸委會有點尷尬,此外,就是昨天府院黨各系統,也在網路、輿論上強力反擊國民黨及港府,不少挺英支持者也主動替政府態度應戰,現在新的定調,也要讓支持者能理解。
黨政人士也坦言,讓陳來台後,我方只能聲明,並不背書港府用一中原則,合理化把陳送到台灣的立場,原先如讓陳來台,形同讓香港創造一個沒送中法的送中模式,不利港人權益的憂慮,恐怕我方就不太能再施力了。
蘇貞昌:通緝犯在國內,一定逮捕
行政院長蘇貞昌中午後,也在臉書發文,除聲明最新定調立場,「政府的態度很清楚,通緝犯只要出現在我國境內,一定逮捕。」,也強調「香港政府要審判一位正關在自己監獄中的人犯,若需要我國協助,台灣願意幫忙。如果香港特區政府真的放棄管轄權,台灣的法院也要有相關證物才能判。應該經香港法院裁定,以正式司法互助,連人帶證據交給我們,這樣才是負起責任。」
黨內知情幹部說,府院高層昨對是否讓陳來台有猶疑,確實讓第一線辯護的黨公職頗辛苦,此案跟近年不少國人因牽連海外詐騙案,被遣送中國一樣,國內輿論多不同情「壞人」,單論司法主權,政府很難辯護,現在是有人在台灣做「壞事」,又傳出要來投案,國人多會贊同,該把他抓起來究辦,但不會深究,在沒有司法互助的狀況下,港方如不配合,恐也難用最嚴的法令,將其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