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4月24日,蔣經國最後一次訪美,在步入紐約布拉薩飯店時,遭臺獨聯盟成員黃文雄、鄭自才行刺,幸經美方安全人員保護而脫險。蔣介石在日記中寫,蔣經國兒「甫入旅館,即為臺獨反動分子槍擊未中幸無恙,此乃美國之治安混亂無法之一,如此國家所謂民主自由者,其禍患不知如何持久矣。」7月11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謀刺經國之黃文雄,美國法院以其已繳十萬元之保證金即釋放,此乃美國對臺灣陰謀獨立與危害我父子之又一確證,是其非毀滅我國而不甘心也。」但蔣介石還是有自我反省的,並且體認到所謂的外交現實「美已視我為奴役,遺棄我於不顧,而且不斷以疏遠,顛覆之方法甚於共黨。此於彭明敏案足以證明之。外交必須能存保確立之力量,而後乃可左右逢源,不為人所束縛也。今日外交現實只有利害,而無道義與信約可言也。」(10月3日記)。
1970年10月21日,蔣經國會晤美國大使馬康衛討論彭明敏簽証問題。蔣經國對美國給予彭明敏簽証嚴詞指責,他認為這是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二十年來最嚴重的磨擦,對臺灣政治和社會安定的最直接打擊。他要說服馬康衛,讓彭明敏進入美國,是違反中華民國的「重大利益」,此事使蔣介石極度憤慨。蔣經國直率指出,美國大減軍援及彭明敏簽証案,都不符合朋友在需要時應鼎力相助的政府間及個人情誼的標準。對此指責,馬康衛向蔣經國保證,美國政府並不支持或鼓勵任何要推翻中華民國的臺灣獨立運動。
10月29日上午,副總統嚴家淦訪美後返臺,向蔣介石面報與尼克森談話經過。蔣自記「研究尼氏與靜波談話經過,更瞭解尼氏言行虛偽欺詐不誠無信矣。余之所得經歷認為,俄共險惡狡詐,乃是陽性的,人人皆知。而尼氏陰險虛妄,則屬陰性,在人不知不覺之易入其陷害也,此靜波所以謂其有誠意也。但余對尼氏早已絕望,凡事只有自立自強,而對其毫無希求,故決不以為介意也。」黃文雄和彭明敏兩案疊加,蔣介石早已認定尼克森密謀推翻他,「美國姑息分子……掩護在臺之臺獨分子彭明敏離臺去美。而我致電尼克生阻止其入美,乃尼竟假若其不知而不答覆。此為其賣友自保,忘恩求榮之極致。世界人類竟有此人此事殊非不料,但亦可使我多長進經驗不少耳。」(12月31日記)對於臺獨活動,蔣介石都歸咎於美國政府縱容支持。
蔣介石在日記中常常罵美國借刀殺人,使各國反共領袖無法生存,例如1971年3月26日記:「近日常以李承晚與吳廷琰被美國特情人員鼓動其韓、越內部變亂,使其反共領袖無法生存。尤以美國從中主使,更使其變亂無知之青年有恃無恐,卒使其領袖為國殉難。此乃美國借刀殺人之慣技。而臺省之彭明敏案,美華府特別助理(季辛吉)對靜波(嚴家淦)又坦白承認是其所掩護入美也。」可見,蔣介石已確認彭明敏為美國借刀殺人、推翻其反共政府的陰謀。1971年7月季辛吉訪問北京後,蔣介石自記「寧可善待於君子,切勿得罪於小人。尼丑今後必有更大之陰謀,以圖報復。不但要毀滅國家,出賣於共匪,而且已扶植臺獨,要殺害我父子生命,以償其私願。」(9月29日記)此時,他已經深信尼克森要扶植臺獨勢力殺害其父子,出賣臺灣給中共。
但是,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後,面對美國與中國改善關係的致命威脅,只要能保衛臺澎金馬不落入中國之手,蔣介石還是願意考量「一中一臺」的方案。蔣介石一貫反對臺獨,只是擔心他在臺灣統治的合法性,害怕臺獨力量被美國利用,成為除去其父子的工具。雖然擔憂統治的合法性,但事在人為,如果是他自己領導的臺灣獨立,則另當別論。所以,儘管有心理障礙,在萬不得已時,蔣介石並不排斥自己宣布臺灣獨立,實行「一中一臺」的可能性。
*作者為英國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