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公與獄政暴力偷走了他的生命喜悅:《懲罰的三大思辨》選摘(3)

2019-12-0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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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古巴關達那摩灣監獄(AP)

美國─古巴關達那摩灣監獄(AP)

在將近一世紀後,在這些島嶼的另一端,一位名叫珍妮弗‧高內曼(Jennifer Gonnerman)的記者在《紐約客》(The New Yoker)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名為〈在法律之前〉(Before the law)的文章,向大眾揭露美國司法與監獄機構的運作真相。她敘述了布朗克斯區(Bronx)一名黑人男孩卡利夫‧布蘭德(Kalief Browder)的故事,他在萊克斯島(Rikers Island)這間紐約可怕的監獄度過很長的時間,因為被控犯下一件他否認的罪行,而且從未經過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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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那時十六歲的他在某天晚上和一名同學一起回到他家時,他被幾輛警車包圍。「一名警察告訴他,有名男子剛宣稱自己是搶案的受害者。『我從來沒有搶過任何人,』布蘭德說,『您可以檢查看看。』警察搜了他和他朋友的身,什麼也沒找到。」警察返回原告所在的車上,然後帶著新的說詞回來,根據原告所述,搶劫發生在兩星期前。兩名男孩被戴上手銬並帶回警局,在警局裡被拘留了一晚。隔天移交給檢察官,他們得知是一名墨西哥移民控訴他們搶了他的背包。他們再度否認與這項罪行有任何的關聯。布蘭德的同學在等待訴訟時被釋放,布蘭德則繼續被臨時拘留,因為他這時被發現他在八個月前因某件輕微的罪行而被判受管制,儘管他並沒有承認犯下這樣的罪行。交保的金額定為三千美元,對他收入微薄的母親來說是一筆龐大的數目,她獨自撫養七名子女,其中有五名像布蘭德一樣已經被人收養。他因此被監禁在萊克斯島人口過剩的監獄機關的未成年中心,和其他被拘留的年輕人一起塞在受黑幫控制的五十處宿舍裡。

兩個月後,布蘭德被大陪審團以「暴力搶劫」的罪名控告起訴。他拒絕認罪辯護,被帶進牢裡等候他的訴訟。在接下來的三年期間,他出庭幾十次,但每一次都因技術問題而無法開庭,不是檔案不完整,就是律師或檢察官缺席。他後來聲稱他覺得司法在玩弄他。儘管實際上紐約州存有一條法規,依據該法規,犯罪若未在起訴的六個月內進行審判則必須要放棄,其訴訟的反覆移交會使該法規形同無效。此外,檢察官多次向他提出較輕微罪行的認罪辯護,該機關的指定律師勸他接受提議,但這名年輕人拒絕了。在拘留即將結束前,法官甚至向他保證,只要他承認有罪,他就會被立即釋放。反之,他就會再度被帶進牢裡。而就如同每次出庭,他堅持喊冤。說實話,這樣的態度是極為不尋常的。在前一年的布朗克斯區的輕罪法庭裡,僅有一百六十六件犯罪案件受到審理,而將近四千件以罪犯的事先認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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