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常常會有老師公假。老師不在,班級安排代理導師,課程安排別人上課。教學組每學期,安排老師的代理課程,動輒數百節課。除了浪費納稅人的錢,對於學生的正常教學,更是極大的傷害。
教師公假的原因
1.教師的研習:研習的名目繁多,教學領域、重大議題、專案計畫等。2.業務研習與會議:通常是行政人員參加,針對業務的辦理與指導。3.帶隊比賽:學校對外參加的各種比賽,項目繁多。4.教學實驗計畫的課程:包括講習、觀摩、分享與成果發表。
教師公假對學校與學生的影響
教師和公務人員不同處,因學校的學生每天要照顧,而且還有自己的課程要上課。教師一天不在,學生少了老師的照顧,課程要由別的老師來上課。就如同爸媽不在家,孩子交由鄰居來照顧,對待上當然不如自己的父母。畢竟父母對孩子是責任,對孩子更為熟悉。班級的老師不在,別的老師當然只是基於公平性的輪替安排,擔任代理導師或代理課程。
對於中小型學校,這樣的情況,更是困擾。如果學校只有一位該領域的教師,當天公假不在,學校只能找別領域的老師濫竽充數,實在無法在該領域對學生有實際的教學進度。當學校一天好幾個老師公假,他們的課程,都安排在校的老師擔任,整天上了六、七節,老師身體不是鐵打的,那天的上課能有品質才怪。
教師公假的正當性
常會有老師公假參加專案研討或研習,自己的課程交由別人來上,進修本該是教師的責任,教學熱忱的展現,一方面渴望專業成長,另方面又犧牲學生享有專業老師指導的權益,這是非常奇異的現象。
相信每位老師都渴望進修,得到專業成長的機會,有的老師搶到機會,有的老師卻在學校堅守。留在學校的老師,不是不想成長,或許因責任心重,捨不得讓自己的學生,少跟他們上一節課,少跟他們相處一天。畢竟一學期,學生只有100天的上學日,老師不在那幾天,是沒有補償的機會。
教師的專業成長是權益也是義務
不管是研習或業務會議,對老師專業能力的提升,都有所裨益。專業能力的提升,不僅是教師的權益,也是教師的義務。教育主管部門,有責任安排教師進修的各種機會,得以提升工作效率與增進教學知能。然而問題是實施的時機,是否能避開侵害學生受教權的情況。
某位老師,曾參加二年教育部的實驗課程計畫。因為以前擔任行政工作,學校考量只要不影響學生上課,業務進度可由自己掌握。目前老師擔任導師,學校基於照顧學生的考量,不同意他繼續參加實驗課程的研討。主辦實驗課程的大學,希望種子教師,利用星期四下午共同研討,一學期約有六、七次。令人不能接受的,為何要利用學生上課時間,如果大家充滿學習熱忱,那怕犧牲假日,大家應該也很樂意。問題是教授願意嗎,老師願意嗎,那是他們的假日,但有誰想到,為何要利用上班日,來犧牲學生的上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