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預算超過新台幣600億元的2期離岸風場一再流標,台電在日前5度上網公告招標,並祭出新誘因,指將針對風場成立轉投資公司,讓得標廠商可以優先入股。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開放業者入股能提高誘因,但未來是否真的能成立轉投資公司,還需經過經濟部同意。
台電去年透過經濟部能源局的遴選,取得2024年300MW併網容量,後考量沒有實作經驗,決定招標委外興建。然而,台電從今年5月起陸續對外招標,預算從521億元一路上調至612億元,都沒有任何廠商投標。而沒有廠商投標,台電就沒辦法完成政府要求的產業關聯性審查,最重可能被取消併網資格。
台電一開始原預計標案可循示範風場前例、讓風機系統商及施工商聯手承包;但對業者而言,台電需擔負的國產化比例高,相關採購又需符合《政府採購法》,形同被綁死。此外,也有業者認為,承包風場工程利潤有限,不如直接入股風場分紅來得有誘因。
台電招標首例!將設轉投資公司 得標者可成共同發起人
11月中台電2期風場第4度流標,台電20日再次公布新的招標公告,並首度透露將成立轉投資公司,創台電工程招標首例。招標文件中載明,台電若未來為風場成立轉投資公司,則得標者可優先成為轉投資公司共同發起人;至於持股比例、價格等,則另外再協商。
據了解,標案公告後,已有不少業者開始找上台電、詢問標案事宜。徐造華表示,先前4次以統包方式招標,廠商認為風險高、難度大,因此這次改變標案內容,增加成立轉投資公司選項,讓開發商也會有興趣。
但徐造華強調,轉投資公司的規模、股權比例都要再和業者討論,且要成立轉投資公司也需經濟部同意才行,「也不保證這間公司一定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