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委會今(14)日審查《電業法》草案,由於國民黨立委也紛紛提出版本參與審查,因此並未如部分人士預期出現杯葛情形,今天審查的11個版本、67項條文,也僅保留13條待明日再討論。有立委會後私下評估,今日委員會氣氛不錯,明天應該就有望將《電業法》審完、送出委員會。
11版本、67條文 僅保留13條待明日討論
立院今、明兩天正式開始審查《電業法》,由於事關台灣電力市場開放及台電業務變動,加上各黨團、立委及行政院共提出11種修法版本,引發各界關注。然而今日逐條討論時國民黨立委並未全面抵制修法,討論的67項條文中僅13條需再協商,且其中10條已有兩種討論版。
今日爭議較大的3項條文,分別是管制機關位階、電價審議委員會委員組成、及電廠促協金訂定方式。其中在管制機關部分,儘管經濟部規劃在能源局下設管制機關、並已開始擴編,但多名委員認為管制機關未來需負責調解電業爭議、發放電業執照等多項重大業務,「放在哪裡很重要,」要求再協商。國民黨立委廖國棟甚至以家庭為喻,指管制機關是像爸爸一樣管理全家的角色、「不能多元成家,」但一番話也立刻遭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打臉」:「不要帶入意識型態。」
審議委員會由學者主導?保留再議
另外電價審議委員會部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認為應保留3分之2學者、專家比例,但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認為電價事關政策及民生議題、不應由學者主導,雙方討論未果、因此決定保留再議。而電廠促協金部分則因多名委員未在場而同樣保留。
至於行政院版本中引發再生能源業者反彈的自設備用容量條文,今日審查則決定照原案通過。條文中規定再生能源業者若要將電力銷售給用戶,必須準備一定程度的備用容量,卻引來業者反對、認為此舉形同增加業者負擔。台電董事長朱文成表示,現在電廠都有準備備用容量、並將成本轉嫁到用戶身上;若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要自己找用戶、就必須對用戶負責、自籌或向台電購買備用容量,不能要求用戶或台電承擔。最後朝野立委也都同意,再生能源發電及售電業者應準備適當的備用容量。
值得注意的是,各修法版本中,電力市場開放幅度最大的高志鵬版今日也「全面棄守」,多數條文都直接選擇不堅持。
委員會氣氛不錯 「審查進度滿樂觀」
由於今日審查未如預期出現杯葛狀況,也有民進黨立委樂觀預估本周應該就能送出委員會。該名立委指出,雖然外界一直認為執政黨「趕時間」,事實上審查還是會尊重朝野意見。而今天委員會氣氛也不錯,不同意見也都有好好討論、協商,「審查進度滿樂觀。」
他也透露,日前行政立法協調會時,行政及立法部門已有默契不對外宣告修法時程,避免引來反彈,但經濟部今日卻在報紙刊登半版《電業法》宣傳廣告,讓國民黨立委一度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