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離島工業區改種綠電的計畫,雲林縣政府方面並不支持,雲林縣政府官員表示,針對經濟部對外公告新興區東二區招租案,雲林縣政府曾經發函經濟部,請經濟部重新考慮。
地方不支持改種綠電 雲林縣官員盼優先引進產業
雲林縣建設局官員強調,雲林海線地區人口外移非常嚴重,站在繁榮地方的角度,離島工業區應該優先引進產業進駐,新興區自始自終都沒有辦理產業園區招商,經濟部方面應該先辦理招商,確定沒有廠商願意進駐後,再評估其他利用計畫,「新興區未來租給太陽能與風電業者,頂多只能創造50位左右的就業,對雲林海線發展基本上沒有幫助,根本無法帶動當地就業人口的增加!」
至於《電業法》規定1度電0.0012元的回饋金,對雲林縣財政來說,也是杯水車薪,雲林縣官員表示,根據雲林縣的財務試算,283公頃新興區未來租給綠電業者之後,綠電業者每年提供給雲林縣的「回饋」,1年不到100萬元,「台西鄉1年分到20萬元,雲林縣政府收到了地價稅、回饋金,也只有21萬元!」
據了解,根據「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新興區東二區土地出租公告」,新興區工業區土地標租底價,海地部分每坪730元,土地部分每坪1萬1610元,雲林縣政府初步估算,工業局未來每年的租金收入有1.1億元,但由於新興區當初填海造陸成本高達上百億元,在工業區開發成本尚未收回以前,雲林縣政府根本分不到一毛錢。
根據經濟部作業基金基金預算,工業局下轄的「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自扁政府以來,委託榮民工程推動的工業區開發案,虧損情況嚴重,工業局自2015年起,分3年向榮工購回離島工業區、台南科技工業區、彰濱工業區鹿港區、花蓮和平及斗六擴大工業區土地,3年合計舉借金額高達266億元,其中,新興區部分舉借金額就達106億元,購回新興區後,工業局每年的利息負擔高達上億元,「未來綠電業者每年支付1.1億元租金,根本只夠支付利息錢,最快100年後才可以損益平衡!」雲林縣官員表示。
雲林縣官員表示,今年台商回台投資,帶動全台工業區地價上漲,經濟部方面為了協助廠商回台投資,盤點了台糖2、3000公頃的農地作為儲備用地,離島工業區新興區有現成的283公頃土地,當初花了上百億元填海造陸,高雄氣爆事件之後,雲林的離島工業園區,始終是經濟部規劃離島石化專區的首要選項,如今工業局竟然主動放棄新興區以及四湖工業港的後續開發案,對照其他中南部縣市如火如荼的工業區開發案,經濟部對離島工業區的開發,頗有「始亂終棄」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