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剛開始修法時,經濟部曾一度考慮全面開放電力市場,卻引來台電工會激烈抗議,也引發不同立場的辯論。信仰市場經濟的學者認為,台電過去獨佔電力市場,應該要開放民營、甚至台電本身就該民營化,才能促進競爭、使用者才會受惠;另一邊中華電信工會則認為,自由化不是解決問題的萬靈丹,一味競爭最後只會讓使用者成為輸家。
台電獨佔電力市場 開發計畫常落後
有人提出改革,必然是因為某些事碰上瓶頸。訂出非核政策的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立刻出手修《電業法》,除了希望透過開放電力市場引入更多民間力量發展再生能源,也想要藉由增加供給更快速地解決缺電問題。能源局長林全能即坦言,台電一家國營事業負責為全國開發電源,但國營事業組織龐大、又受限政府法規,導致電源開發計畫常落後。相較之下,民間作為更有效率,在籌設電廠過程中遇到難題也更好解決,政府缺電時雖然能找民營電廠(IPP)「救援」,但IPP每次開放政府都要重新設計機制,業者也摸不準政府何時會開放,也無法長期規劃。如果完全開放電力市場,民營業者就能直接開發電源時、不受法律限制。
淡江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惠珠也說,電力事業過去是規模經濟,大者恆大才有效率;但未來再生能源走向小型化,業者只要出資一、兩億就能插一隻風機發電賺錢。當產業發展模式改變,市場若能產生很多買者或賣者,就適合用自由經濟來運作。
市場經濟派:分拆台電、打破獨佔才能解決問題
要解決國營企業、獨佔市場造成的價格或效率問題,有經濟學者認為,最理所當然的解法就是打破獨佔、以市場機制解決。
台北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王塗發在立法院所辦的《電業法》公聽會上就指出,電業自由化的真締是開放發電市場自由競爭,如此一來能促使發電業者創新技術,用電戶也能自由選擇供電來源。他認為改革電力市場應一步到位、不要分階段,一開始就要完全開放發電、售電市場,讓任何業者都能自由賣電;所有用戶也應該要立即擁有購電選擇權。
與王塗發一起開記者會的台灣環保聯盟也提出環團版《電業法》,提議將電力市場分為發電、輸配電及售電業三個市場,禁止任何公司在不同業別間相互持股、也不可以組控股公司,以確保不同行業別的獨立性。
中經院研究員王京明則從價格角度分析市場自由化的好處。理論上,自由競爭的市場能提升經營效率,目前獨佔市場的台電拆分後能靠分工降低專業成本,電價應會因此下降。但另一方面台電分散成多個企業後也會失去原本的綜效,導致經營成本增加。整體看來,台電喪失綜效、推升電價的程度還是會比因為競爭導致的降價還要低,也就是說在燃料成本不變的情況下,完全競爭的市場的確會讓電價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