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後一場總統大選辯論會甫結束之際,一南部國立大學爆出有碩士在職專班的碩士畢業生,其畢業論文是抄襲一私立科大研究所的碩士論文,經學校幾個月的查證屬實,校方已正式對外宣佈,撤銷該生碩士資格,刑事責任仍由檢方調查中。
國立大學論文違反學倫事件時有所聞,教育部高教司也一如往常聲明,大學應依大學法及學位授予法嚴格論文及學位品質云云,不足為奇,然而,不管是教育部、校方,甚至相關教育工會的公開譴責,均認為指導教授須付最嚴格的督導不週責任,甚至呼籲未來要有懲處機制等等。我想從高教結構性的問題,提出不一樣的反思。
亦即,近年來,無論國立大學或私校,為了招生及自籌財源,在原有的學院科系之外,紛紛成立各種名目的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學位學程、學士學位學程,甚至是更多元性招生的學士後專長培力課程等,無非是希望提供社會或職場上更多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本立意良善。
問題就出在於,翻開這些琳瑯滿目的在職專班與學位學程的師資來看,多半是由原學院科系的專任教師兼任,好一點的,是另外聘請兼任教師授課。如此一來,雖開設了新的教學單位,招收了新來源的學生,可是教師卻屬支援或兼任性質。試問:如此便宜行事的辦學態度,是教育部既定政策默許的呢,抑或是大學端為求降低師資成本只求多元利潤導向而為的辦學模式呢?
一旦這些學生因師資或學習資源分配不均,而出現了嚴重的學倫問題,真的是分身乏術的教師的錯,還是整體高等教育漠視指導品質與受教權的下場呢?各陣營的總統候選人在互爭誰才是「網軍頭子」或「網軍最大受益者」時,可以撥空思考一下台灣高教的未來。
*作者為台北大學數位行銷學程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