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被罰怕了 實價登錄將改由買賣雙方自行申報

2017-02-1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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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年將重修地政三法,將現行由地政士負責實價登錄的機制,改由買賣雙方自行申報交易價格。(資料照,呂紹煒攝)

內政部今年將重修地政三法,將現行由地政士負責實價登錄的機制,改由買賣雙方自行申報交易價格。(資料照,呂紹煒攝)

實價登錄上路5年,即將大改版!據了解,今年內政部將重修地政三法、一改現行由地政士負責登錄的機制,計畫未來房屋交易必須由買賣雙方自行申報交易價格,若被發現登錄不實或逾期登錄,則買賣雙方最高可被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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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台房價高居不下,為了讓房屋交易資訊更透明,內政部因此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等地政三法,建立實價登錄機制,規定所有的房屋及預售屋無論是自售或委託仲介,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天內由登記義務人上網申報。若沒有在期限內申報、或被抽查發現申報不實,將對登記義務人罰款3至15萬元,且可連續處罰。內政部也規定,買賣案件若是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則優先由地政士申報登錄,其次才是不動產經紀業者、再其次才是買賣雙方權利人。

登錄有誤即開罰 5年來近700個地政士挨罰

2014年立法院修法時,原明訂若實價登錄有誤、地政士在期限內修正就不會受罰。然而當時的行政院認為如此將嚴重衝擊實價登錄制度、變成「虛價登錄」,因此提出覆議,要求實價登錄只要一被查獲登錄錯誤資訊,就要開罰。這項覆議案創下行政院史上少見的覆議要求,也被當時的民進黨立委痛批修法時行政機關明明同意、後來又反悔,「擺明是江宜樺(當時行政院長)想修理李鴻源(當時內政部長)。」2014年地政士也曾為此上街抗議。

最後實價機制仍在當時國民黨政府主導下通過覆議,也就是地政士只要一被查獲申報不實,就必須被罰。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說,2012年實價登錄上路至今,已有近700個地政士被罰,且有些地政士因為被查獲2次以上,後續每次受罰、罰鍰都是10多萬起跳。「後來地政士都很排斥實價登錄,」王進祥指出,實價登錄原本只規定是地政士的法定業務、後來卻修成法定責任,導致有些資料明明是當事人不提供、或是預售屋轉讓資料無法查證,責任卻都由地政士擔、還要被罰款。

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取自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
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說,2012年實價登錄上路至今,已有近700個地政士被罰,「後來地政士都很排斥實價登錄」。(取自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

收費2、3千 罰款數十萬 地政士不想代登錄了

王進祥也怪罪當時的國民黨政府,認為全是江、李兩人內鬥,才把機制修成這樣,「沒有地政士投國民黨的票。」王進祥也坦言,去年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地政士公會立即拜會新的內政部長葉俊榮,討論修改可能,最後內政部也「欣然接受」,同意在今年啟動實價登錄修法作業,把登錄責任回歸給房地產買賣雙方。

當房屋買賣者能自行實價登錄、不用地政士代勞,也意味著地政士恐將少了一項業務收入。「我們已經不想賺這錢了,」王進祥直言,目前地政士每筆實價登錄費用約收費2至3千元,但一罰就數十萬,兩者完全不成比例。他也認為,地政士除了負責實價登錄以外,可以提供其他能彰顯專業的服務,如計算房產交易中的車位坪數佔比、甚至協助規劃貸款、節稅等,不需要糾結在實價登錄這項業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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