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2)日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舉行便當會,針對退將未經申報,赴中參加國慶慶典等活動,相關罰則進行討論,未來將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政務副首長以上(包括故宮博物院院長)、中將以上與涉密檢調、情治人員,退休後赴陸管制年限至少3年,3年後管制期結束改為申報制,另外也針對退職人員赴陸參加政治活動進行規範,禁止上述管制人員參加中國領導人主持活動,或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上將與政務首長以上退休人員,違者月退俸將刪減30至100%,領取一次退休俸者處以50至300萬元罰鍰,最重可取消終身俸。
行政立法便當會今天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與第91條修正案,針對前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退休前修改其赴陸管制年限,與前陸軍副司令吳斯懷,去年參加中國國慶典禮,引發外界爭議,行政與立法部門今天達成共識,未來退將與政務次長以上政務官,退提職許可管制至少3年,「只能增,不能減」。
立法院黨團出席的,則包括內政及外交國防委員會成員,去年吳斯懷等人赴中等事件曝光後,幾位民進黨立委分別提案退將赴中砍退休金,但後來一度傳出,行政院的修法版本只罰錢管制、不砍退休金,讓綠委大表不滿,公開表達反對。
據與會者轉述,民進黨立委在會中也有提到,目前政院規畫的未經許可赴中參與政治活動,只有中將以上會罰減俸,但部分機關人員軍階未及中將,但涉機敏情報也應考慮納入;另外也有立委提到,除了限制退將赴中參與政治活動以外,是否也應限制赴中在政論節目發表統戰言論,不過在場並未所有人贊同。
赴中管制年限 「只能增加,不能縮短」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政務副首長與中將以上人員,各機關得視當事人所涉國安、機密及業務性質,增加管制年限,原服務機關只能增加、不能縮短管制年限。
第二,增訂申報機制,涉密程度高者許可管制期屆滿後赴陸仍須申報,換言之,上述人員即便解除赴陸管制,原服務機關對部分必要人員仍可要求「終身申報」
第三,增訂文武職高階退離職人員赴陸參加政治活動規範,違者處罰鍰、減俸及追繳勳獎章,適用對象則是曾任國防、外交、兩岸事物或國家安全相關機關政務副首長及中將以上退休人員。
擬砍月退俸30至100%
徐國勇表示,上述管制人員解除管制後,禁止參加中國大陸領導人主持之活動,或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其次,如參加其他在大陸所舉辦慶典或活動,不得有向象徵中國政權之國旗、國徽、國歌為行禮、唱誦或其他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徐國勇表示,違反上述規定者,將依情節輕重,追繳勳獎章,上將或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最重停發其月退俸30至100%,若領取一次退休俸者,則將處以50至300萬元罰鍰。中將以下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減少月退俸10至50%,領取一次退休俸者,則將處以20至200萬元罰鍰。
徐國勇表示,上述處罰比率,部分立委仍有不同意見,有人主張中將以下情節嚴重者,仍可剝奪其終身俸請領權,但也有立委主張,對於退休政務人員與將官解除管制後,違反相關申報規定,第一次、第二次處罰可以不必這麼重,屢勸不聽者才需要加重處罰。
徐表示,退休政治人員違規赴陸,出席中國大陸官方活動,其違規情節與處罰,未來將由聯席審查委員會審查,該委員會組成除了退休人員所屬部會外,還包括陸委會與國安單位,其組成成員與正式名稱,目前仍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