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乘客也有責!時力推同車共責修法

2017-03-0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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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舉行酒駕修法記者會,圖為時力領導人黃國昌。(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時代力量舉行酒駕修法記者會,圖為時力領導人黃國昌。(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每每有酒駕事件發生,就會使更多家庭破碎,時代力量黨團今(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推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包括拒絕臨檢累犯者,除吊銷駕照外,將終身不得考照、與酒駕同行者也將被納入課責一環,但排除18歲以下直系血親與客運業乘客,並新增被害人對加害人之懲罰性賠償金請求權;黨團也邀請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與會,林美娜盼國人能建立起酒駕零容忍的心理防線,不只是自己,而是身旁的所有人都能建立此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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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明,過去常常發生政經位置好、知法的人酒駕,遇到臨檢就以拒絕酒測規避,為了降低拒檢的頻率,擬加重累犯處罰,若拒檢累犯,除吊銷駕照與罰緩9萬加倍外,也規定終身不得考照。

黃國昌:課予同行者共同預防酒駕,參考日本的《道路交通法》

黃國昌也說,為了課予同行者共同預防酒駕,參考日本的《道路交通法》,如果同行者已經知道駕駛酒駕或吸毒,就不能同行搭車,違法者處6000至1萬2000元罰緩,但為了能在現實上運作,未滿18歲、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直系親屬與客運業之乘客,難以期待其能勸阻駕駛人酒駕,將被排除課責。

關於新增被害人對加害人之懲罰性賠償金請求權,黃國昌指出,酒駕事故發生,不僅侵害被害人對於道路交通安全之信賴,更往往造成其生命、身體、健康之重大侵害,擬新增被害人對加害人之懲罰性賠償金請求權,若屬故意或重大過失者,被害人可請求損害額3倍以下賠償,若屬過失,則可酌定損害額1倍以下賠償。

20170307-時代力量 酒駕(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時代力量針對酒駕修法舉行記者會,圖為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時代力量黨團提供)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盼能獲得跨黨派支持、也樂見重罰,但這個社會不是等待修法後才防酒駕,更期待國人能建立起酒駕零容忍的心理防線,不只是自己,而是身旁看到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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