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國民教育實施迄今,目前還沒有達到《文化資產保留法》規定,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興建完竣逾50年,應「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的門檻,但波浪型屋頂校舍,是很多國人的共同回憶,前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台灣學校建築的百年蛻變〉文章中,就提到波浪型屋頂的統一校舍,象徵「倫理、民主與科學」、「九年國民教育」、「成為一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
波浪型屋頂校舍,在結構安全上並非完全沒有疑慮,九二一地震後,政府針對各縣市危險校舍進行總檢討,當時包括慈濟在內,都曾捐贈各縣市政府改建波浪型校舍,慈濟的官網上就提到,1968年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需求大量教學空間;當時興建校舍多為「波浪型屋頂,以及沒有梁柱的走廊」,之後,在各方財源有限下增建新校舍,往往是「老背少」一層層相疊,這類景象普遍存在,年久即產生危險,難耐強震。
雲科大教授:部分仍可透過補強方式強化結構安全
不過,雲科大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林崇熙表示,即便是耐震度不足校舍,從文資保留的角度,部分仍可透過補強方式強化結構安全,目前雲林包括斗六、崙背與宜蘭,共有三個「波浪型屋頂」校舍,被當地縣政府文資局公告為歷史建物。
事實上,湯志民在〈台灣學校建築的百年蛻變〉文章中,也介紹了「波浪型屋頂」校舍的歷史,他提到60年代,國中校舍是標準化設計的代表,以1968年校舍「波浪式屋頂」和「標準圖」為其特色,波浪式屋頂象徵「倫理、民主與科學」、「九年國民教育」、「成為一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例如,新北市平溪國中、花蓮縣花崗國中、臺東縣關山、卑南和都蘭國中,屏東縣內埔、麟洛和泰武等國中。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表示,教育部「國中小老舊校舍改善規劃」3年計畫,被列為拆除重建的校舍,經盤點後共有181棟,在台灣文化資產學會發文教育部,呼籲緩拆「波浪型屋頂」校舍後,教育部已發函各縣市教育局注意。
蔡清華:符合九年國教第一批「波浪型屋頂」校舍不多
蔡清華表示,歷史建物的保留與老舊校舍的改建,在各縣市政府分別隸屬文化局與教育局負責,各縣市文資團體如果認為境內「波浪型屋頂」符合文資法歷史建物規定,可以透過各縣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推動校舍保存,不過依據他過去在屏東與高雄教育局的經驗,這次拆除重建的校舍當中,真正符合九年國教第一批「波浪型屋頂」校舍的棟數並不多。
教育部國教署官員表示,官員強調,未來3年針對校舍耐震補強的部分,共編列94億元,拆除重建的部分預算則為80億元,有鑒於台灣社會少子化後,全國中小學都面臨減班甚至廢校壓力,教育部將依據各縣市政府提報,該學區未來五年是否有增班需求,評估危險校舍拆除後,是否需要重建校舍,或降低校舍數目。
教育部發文 請縣市留意文化資產保留問題
教育部官員表示,評估老舊校舍是否拆除的標準,當初係以CDR值為指標,小於1則表示耐震能力不足,在文資團體提出保留「波浪型屋頂」校舍要求後,教育部已針對危險校舍重新盤點。並且發文各縣市政府,若興建時間落在九年國教初期,將要求各縣市教育局留意是否有涉及文化資產保留的問題。
不過,官員強調,「波浪型屋頂」校舍在結構補強施工過程,有可能會危及建物結構,未來是否能透過結構補強方式保留,還是必須交由專業結構技師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