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全世界沒有那個國家的年金改革是這種思維邏輯與作法,國內印象最深刻的應該就是希臘改革,那些領退休年金者的所得替代率由原先的9成多,直接全部砍到不到6成,倒沒聽過因為「法律不溯既往原則」,讓那些已領年金者繼續領到爽、領到死;而智利的年金改革經過幾次公營轉民營再轉公營等,也沒有「溯及既往」與否、原先投保、領年金者「動都不能動」的問題,當然是改革生效後全部適用。
甚至國內的勞退修改,讓領取全額年金的年齡逐年延後,也是所有在繳費的勞工全部適用,而不是依照「不能溯及既往」原則,讓那些勞工都依照舊制,只有新進繳費的勞工才依新制。許多倒楣的5年級生發現繳費20多年,一夜醒來發現自己領取年金的年齡被延後;而年齡稍長者則是可早早退休領年金。
另立基金是治療既得利益者貪婪病的處方
不過,年改後那些退休者領取的年金是否該減少,所涉及的「真正溯及既往」、「非真正溯及既往」的問題,可能可以不再爭論,因為意義己不大─年改會上周召開的研議會議中,開始討論「另立基金」的可行性。如果此案成真,把目前繳費者的權益與過去「繳得少領得多」的已退休者,一刀兩斷的切割,那其實也甭爭論已在領取年金的退休者,給付是否能減少的問題。
那些反改革的既得利益,時常說他們繳費繳得多,所以領得多也是應該,大家不該砍其年金;他們也說不該把年金說成世代間不正義,因為他們是有繳費的。但這些人從不願意談其繳費與能夠領的年金間,到底有多大的差額,而這些差額其實就是靠後面世代的人幫忙繳交,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另立基金」─退休者就靠他們自稱「自己有繳費」的基金,領的年金一毛都不減(要提高也可以),看看能支撐多久;年輕世代就認命的接受「繳多領少」的結局到新基金吧─至少絕對比繼續繳費供養那些貪婪的退休者來得好、也繳得比較甘願吧。
另立基金之議,從理論與實務、及國外的案例來看,其實爭議多、適法性亦必須先釐清,年改會如真要推動,這些問題必須先解決。不過,如果退休者真的那麼眷戀他們的既得利益到要把其利益建立在後代的血汗上,又那麼堅持一毛錢不能減的「不能溯及既往原則」,支持另立基金的聲音大概會越來越高。一旦成真,退休者再無可能「活得越久領得越多」─如在職者已繳費部份留在舊基金,大概能支撐個5-7年吧,如果全部切割到新基金,大概就領個1、2年吧。年改會提出的另立基金政策,很可能是可治療既得利益者貪婪病的處方。
到底要「領得少但領得久」,還是要「領得多但領得短」,就自己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