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莫如防疫急,防疫莫如「順時中」,「順時中」的唯一定義就是服從中央指揮,因為有這麼一輛「順風車」,民進黨蔡政府「迅雷不及掩耳」地以一紙公文,宣告已經實施四年多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 部份)無效,時隔四十八小時,當時訂定這個自治條例的台中市長林佳龍,終於再開金口,重點有二:第一,錯在現任市長盧秀燕主持的市政府;第二,他願意協助台中市政府做「適法性修正」,既推過,還表現風度,果然是當官的上上之選。
這個案例可以納為政治教材,說明政黨政治算計與手腕的必要,也說明政客選擇順風與逆風時機的必要。
首先,空氣沒有顏色,霧霾之害藍綠無別,「反空汙」是地方選舉的重大議題,二0一四年選舉,民進黨因此大勝;二0一八年,國民黨高舉這面大旗,也有助勝之功。
第一個先發「地方自治」可以做為反空汙武器的不是林佳龍,而是前雲林縣長李進勇,當選縣長隔年就通過「「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不過,才通過當時執政的馬政府環保署就宣布無效,主要理由是相關規範涉及全國能源政策,屬中央權限,且生煤與石油焦管制根據中央法規屬「許可制」,雲林縣自治條例的「禁止」,剝奪了地方賦予人民請求核發許可的權利。
不過,就在雲林縣「禁用生煤自治條例」被公告無效的四個月後,林佳龍再次推出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而且,同樣執政的馬政府沒有比照雲林縣的前例宣告無效,這個階段林佳龍靠得不是政治手腕,而是法律腦袋,以「管制」取代「禁止」,符合中央「許可制」的精神。從這個角度看,林佳龍說可以協助台中市做「適法性修改」或非虛言。
林佳龍通過台中市的生煤管制條例之後,做了什麼事嗎?基本沒有!為此,主婦聯盟還曾為文痛批林佳龍拿管制生煤自治條例當政績,「四年減四成生煤」變成廣告詞;這就是林佳龍的政治手腕了,馬政府時代他沒拿這個自治條例做什麼事,民進黨的蔡政府時代依然沒做什麼事,盧秀燕當選市長後,竟把政見當承諾,還把林佳龍留給她的一把「桃木劍」,耍得虎虎生風,對中火一再祭出罰單,一罰再罰三罰,罰到中火頭皮發麻,如果盧秀燕學學林佳龍的手腕,別把自治條例當真,擺著當廣告,蔡政府大概也不至於一不做二不休,宣告無效了事。
林佳龍沒做的事,還不只是沒開任何罰單,他說自治條例沒訂罰則,而是遵守空汙法規定,這是換一個方式為沒做事(開罰單)的自辯之詞,他說空汙法已經修正,地方政府就要做適法性修正,這是直指盧市府責任所在,就地方法令不得與中央抵觸,林佳龍說得在理!但他忘了空汙法修正在二0一八年八月生效,其時,市長還是他!此刻的林佳龍既無政治手腕也無法律腦袋,能為他想到的自辯之詞只有一個:萬事莫如選舉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