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疫邦不入」是常識,「圍堵國人於境內」是違憲!

2020-03-1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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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重創西班牙,政府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並全境封鎖,也讓旅遊警示升級前帶團前往西班牙的里長被駡翻。(AP)

新冠肺炎重創西班牙,政府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並全境封鎖,也讓旅遊警示升級前帶團前往西班牙的里長被駡翻。(AP)

新冠疫災全球蔓延,中央成立防疫指揮中心成立兩個月,成功阻絕第一波疫情蔓延,然而,還沒喘口氣,第二波境外移入案例迅速增加,顯示「防中」超前布署,「防歐美日」却措手不及;而「圍堵國人於境內」的強制手段,繼公務員停止出國、(部份)醫事人員禁止出國、高中以下師生禁止出國,教育部也宣布大專院校師生(包括碩博士)禁止出國,即使目的正確,但不論禁止哪一類人出國,皆屬違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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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管制對象是外國人,不是國人

早在二月下旬,包括澎湖、台南、台中等縣市率先宣布禁止或要求轄下公務員不得前往疫區,主要是武漢在內的中港澳,這是對疫情重災區的最高警覺,高到甚至陸配及其子女都成為防堵對象,既「阻絕國人於境外」也「圍堵國人於境內」,爭議不小,但除了第一批撤離包機有一位確診,並無其他病例,不能不說確實收效。

「邊境管制」是目前各國共同採取的手段,但國家以國民意志而存在,不論「邊境管制」範圍多大,管制對象只能是「外國人」而非「國人」,就像鑽石公主號即使幾如「小武漢」,船上採檢無虞的國人,只要有回家的需求就得接回來;如今歐美疫情大爆發,先不論在歐美留學或工作的國人有無回國需求,至少目前就有因為「邊境管制」卡在秘魯和摩洛哥的旅遊團,也得為他們想出回家的路,這是憲法保障的國人的權利,政府的義務。

憲法保障國人有回家的自由,當然也保障國人有遷徒的自由,防疫中心為保持國內醫療能量限制醫事人員出國,引發醫事人員反彈和法界的非議,最終採取折衷作法,限制對象將以醫院第一線直接與照護病患相關的醫事人員為主,診所任職者不在限制之列,即使如此依舊違憲,因為醫事人員不是口罩不是酒精,不是可以被政府徵調的「防疫物資」,第一線醫事人員願意配合,是因為他們對醫事志業的理想和奉獻,非關政策合憲。

市長侯友宜今(2)日視察新店央北社宅作為防疫醫護人員的集中休憩駐所強調,未來如有大量病患,新北聯醫(應變醫院)立即清空收治、央北社宅將提供醫護人員休憩住宿。(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第一線醫事人員早一步被限制出國。圖為新北市長侯友宜視察新店央北社宅作為防疫醫護人員的集中休憩駐所。(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限制人身自由,必須有法律授權

這一波的「出國管制」,緣於連續三日確診病例均係境外移入,包括高中生和大學生,而且全因出國旅遊,避免疫情在校園傳播,管制對象包括高中以下與大專院校師生,但爭議與醫事人員相同─違憲!

行政院長蘇貞昌及防疫指揮官陳時中以「防疫及紓困特別條例」第七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陳時中或許不理解,即使身為指揮官也不能為所欲為;蘇貞昌曾為律師,不應該不了解法律不能抵觸憲法,法律或有授權,但涉及人民憲法保障的權利,不能空白授權;現行法律對國民入出境管制,有極嚴格的規範,以免國家機器濫權,包括案件偵查中的司法官才有權發出入出境管制令,被限制當事人一要犯重刑二要無居所三要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而且管制不能無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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