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大考中心)係於民國78年7月由教育部成立,82年3月改制為財團法人,迄今三十甫立。新上任未滿一年的張茂桂主任於2月24日,突然因109年「學科能力測驗」數學考科的難度不夠而致鑑別度不佳,以行政監督不周的理由提辭,立即獲董事會同意,各界譁然。更令人驚詫的是,董事會在3月24日的會議中就選出了新任主任為周兆民教授。
「學科能力測驗」本來的設計主要是供第一階段鑑定及篩選用,錄取與否則決定於第二階段大學甄選。依照常理,當任何一考科的題卷若出差錯,似應追究的是負責命題的主事者,而非由大考中心主任來承擔。而若因高分人數眾多而影響往後甄選管道的篩選作業,更應檢討的是第二階段甄選方式的設計,及大學招聯會關於學科能力測驗「五科選四科」等的決策。
本文且不深論此一事件的是非,以下單就大考中心主任產生的程序、資格與人選等問題議論其宜當。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的主任人選,事關每年十數萬考生之前途,不可謂不重要——其穩定任職乃是高中教育健康發展的前提。但該中心劉前主任只任職一年半就被延攬擔任教育部次長,現任張主任任職不過一年又要易主。這麼重要的人事竟不得安定,不由得不為該中心的發展憂心!
查該中心創始主任李崇道與繼任者羅銅璧,均為教育部專案聘請,他們向臺灣大學孫震校長主持的指導委員會負責。但當該中心於82年3月改制為財團法人後,中心主任乃改由董事會聘請,向董事會負責。早期該中心董事會共有董事十九人,除教育部指派次長一人外,均為大學校長,其中公、私立各半。時至今日,則該中心董事會置董事十五人(其中教育部司長一人,國立大學校長十一人,私立大學校長二人,社會人士一人),監察人三人(教育部代表一人,國立、私立大學校長各一人)。
在過去大學聯合招生委員會(聯招會)主掌的時期,考試與招生是分不清楚的。但在86年大學招生策進會(後來更名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簡稱招聯會)成立後,「考招分工」開始定調。於是,大學招聯會是負責協調大學招生的機構,大考中心是負責大學入學測驗的機構,兩者各有功能,分工而合作。至於教育部,則是站在監督財務的立場;另外,由於教育部在董事會中有一位代表,得以董事之一的身分參與大考中心的決策。
按理說,該中心改制為財團法人之後,宜置執行長(即使名為主任,其實質也應該是執行長。)而大考中心既是專業的測驗機構,其主任應聘請對教育事業熱心、對考試相關事務有經驗或在測驗領域有研究的人士擔任;而由於其任務艱鉅而接觸面廣泛,也應有相當的社會地位。這樣重要的職位,實不易尋覓合適人選,應該比照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廣向社會徵求、物色,經遴選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