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就是現在政府提出「一籃子」的紓困補貼計劃最大的問題:過份以身份別導致漫無標準、效益難測、資源未用在刀口。
例如,對陷入困境的觀光旅遊運輸等產業,政府給予小黃司機、遊覽車司機每人每月1萬元、可領3個月的補貼;其它還有百萬無雇主的自營者同樣可一口氣領3萬元的補貼。
觀光業幾乎全垮,那些無雇主的遊覽車司機收入幾乎歸零,相較之下,小黃司機收入減但未慘到如遊覽車一樣歸零,但原先跑機場線的小黃確實又比一般更慘;現行作法是一視同仁的「一鍋煮」,適合嗎?
各行業都補貼,走上負所得稅制之路
至於百萬無雇主的自營者則包含各種不同行業,有些影響大有些影響較小,政府懶得分辨、全部丟到一個大鍋一起煮,一律發每月1萬共3個月,顯然必有未用到刀口的浪費,某些人不該領,某些人該領更多。先前政府對旅行業、旅館、民宿都採一律發給定額補貼金的作法,亦有同樣的問題。
這次疫情對經濟的衝擊,確實前所未有、且損傷仍在擴散中,台灣雖然因守住疫情,未如歐美一樣封城、頒全國居家隔離令,但許多行業影響還是嚴重,萎縮程度從5成到9成不等。從旅館、餐飲、麵包糕餅、按摩….等職業工會的反應就可看出其慘狀,每個工會都希望、也要求政府擴大補貼。
政府是否要對所有這些真正受衝擊到影響生計的勞工,提出補貼方案呢?全部都補貼,政府應該沒那個財力,因此政府該設法辨別那些人是收入受衝擊,但生計猶可所以不必補貼,那些又是被衝擊到難以為生、確實要政府補貼。
討論多、爭取多,政府有準備走這麼遠嗎?
而一旦如此作,政府可能都未察覺:這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走上政府要保障民眾一個基本收入的「負所得稅制」了:這是一個討論多、爭議也多、尚無國家敢全面實施的制度。政府真有準備「走得這麼遠」了嗎?